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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流产”认定为责任事故 相关人员被处理

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西安高新医院向记者回应孕妇称在医院门口等近2小时流产一事。该院医患办人员称,因疫情医院办公区与住院部独立管控,医患办人员暂时无法与孕妇及家属见面。等疫情结束,孕妇家属可以带着病历到医患办来主张诉求。如果是医院责任,医院该赔的赔,该道歉的道歉。孕妇本人通过亲属告诉记者,目前仍在就医,院方暂未提补偿。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保障问题,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来源:西安发布、人民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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