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最新通报!福州公安:不起诉“救人反被拘”小伙!
近日,“福州一男子见义勇为制止侵害反被拘留14天”的消息引发关注。
当事男子赵宇讲述,2018年12月26日晚,他为了制止一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踹了男子一脚。正是这一脚,为他带来一场风波。
【最新进展】
21日福州公安发布案情通报,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进一步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警方通报显示:
2018年12月27日零时8分,晋安公安分局岳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晋安区岳峰村某酒店式公寓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
经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服务员)于2018年10月相识,有多次往来。12月26日晚,两人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滤暂住处,在邹某滤暂住处发生争吵,李某被邹某滤关在门外,李某踹门而入并和邹某滤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邻居围观。
其中楼上邻居赵某(男,22岁,黑龙江人,房地产公司保安)下楼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滤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后赵某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滤拦下,随后赵某被自己的女友劝离现场。
李某被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于12月27日住院手术,2019年1月12日出院,据医嘱李某于2月11日到医院拔出造瘘管。经法医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
目前,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件回顾】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赵宇讲述了当天晚上他经历的事情。
2018年12月26日晚上11点左右,赵宇和怀孕的妻子在家里聊天,突然听到楼下先是传出踹门声,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救命啊,强奸了。”
赵宇跑下楼,发现声音是从4楼一间公寓传来的。据他回忆,屋里面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正掐着一名女孩的脖子,右手还举着拳头。女孩脖子和脸已经发紫,有淤青,额头上还有两个大包。
虽然并不认识这个女孩,但赵宇当时就冲了进去,拽开那名施暴的男子李某。冲突过程中赵宇踹了李某一脚。
事发后第3天,李某报案说赵宇故意伤害,警方将赵宇带走,并拘留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一待就是14天。当时赵宇的妻子正在待产,在赵宇被拘留的第二天,儿子就出生了。
“我想不通。我明明是去救人的,为什么反成了故意伤害呢?”
两次提请批捕罪名不一样
涉事男子李某事后被认定为重伤二级,赵宇也因此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
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
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
警方第二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罪名有变化。
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检方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
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最新结果是,检方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宇:相信法律的公正
在此前的采访中赵宇表示:“我希望法律能还我清白,我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
赵宇说:“作为一名退伍军人,遇到危急情况,第一时间肯定是救人,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会出手的。但我会更注重分寸,无论是对受害人还是施暴人,都会尽量掌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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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 综合北京青年报、
观察者网、央视新闻等
编辑:溜粑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