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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还逃跑?瑞金交警火速出击!

2017-09-10 瑞金本地生活通

8月29日凌晨5时许,赖某驾驶闽CM239D小型客车沿205国道由龙岩往赣州方向行驶,行至连城县庙前路段碰撞行人江某,致江某当场死亡,赖某驾车逃逸。经连城警方侦查,确定了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并通过电话联系,得知驾驶人赖某已驾车进入江西省瑞金市。在接到连城交警的协助请求后,瑞金市公安交管大队迅速安排警力上路布控拦截,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到赖某,责令其到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并连车带人移交赶来的连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该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从发案到侦破不到六个小时。

法律导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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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金交警

编辑:瑞金本地生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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