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为深化新时代高考改革,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做好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在学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注:
1.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2.具体招生计划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已报名考生须在6月12日至20日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且须签订《山东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考生承诺书》,否则不予入围。
对于确认参加校考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确定校考入围考生
对于已确认的第二类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即可入围,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五)校考
学校于7月3日前组织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笔试和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
第二类考生单独组织考核,具体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
体质测试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凭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合格。
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详细测试方案将在入围考生名单确定后公布,并视入围情况及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六)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相关材料无需考生本人向学校提供。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若教育部2022年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教育部最新政策。
(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学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素材来源 |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封面 | 孙雨欣
编辑 | 陈思 鲁山青
责编 | 苗立群 宋沁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