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摩托车、电动车的注意了!“五一”后三水将严查
不知你发现没?
骑着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亏的永远是肉包铁的你
案例:
今年年初,一辆电动车行驶至白坭永强加油站路段时,突然猛拐左转弯,直接横过机动车道,恰巧与一辆迎面驶来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身亡。
骑电动车被撞非死即伤,
相当危险!
但我们仍然能在街头,
看到这些惊险画面~
▲外卖小哥边开电动车边打电话
▲在机动车道上,电动车、自行车与机动车并排而过
▲载着人的电动车还左穿右插,直接跟机动车迎头抢道
五一后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5月1日起,三水交警部门将会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水区禁(限)摩、电区域图
▲三水区禁(限)摩区域
▲三水区禁(限)电区域
处罚法规
违法上路,
一旦被交警叔叔查获,
将面临严肃处理!
1、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属购买的,合法来源证明是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购车发票)的,适用“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2、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暂扣车辆;
3、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电动自行车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1、“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按照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处罚。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规定,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驾驶人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公安机关依法暂扣车辆;
3、“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发布君温馨提醒:
遵守交通法规
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不要闯禁行区域、
不要闯红灯、不要逆行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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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三水公安
编辑 | 佛山新闻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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