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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摩托车、电动车的注意了!“五一”后三水将严查

三水发布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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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发现没?

骑着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亏的永远是肉包铁的你


案例:

今年年初,一辆电动车行驶至白坭永强加油站路段时,突然猛拐左转弯,直接横过机动车道,恰巧与一辆迎面驶来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身亡。

骑电动车被撞非死即伤,

相当危险!

但我们仍然能在街头,

看到这些惊险画面~


▲外卖小哥边开电动车边打电话


▲在机动车道上,电动车、自行车与机动车并排而过


▲载着人的电动车还左穿右插,直接跟机动车迎头抢道


五一后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5月1日起,三水交警部门将会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1定期开展行动定期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一行动。根据辖区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路检路查。2尤其针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综合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三水区禁(限)摩、电区域图



▲三水区禁(限)摩区域


▲三水区禁(限)电区域


处罚法规


违法上路,

一旦被交警叔叔查获,

将面临严肃处理!


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严厉处罚


1、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属购买的,合法来源证明是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购车发票)的,适用“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2、对驶入禁电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暂扣车辆


3、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电动自行车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1、“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按照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处罚。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规定,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驾驶人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公安机关依法暂扣车辆


3、“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发布君温馨提醒:

遵守交通法规

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不要闯禁行区域、

不要闯红灯、不要逆行


插播:公益宣传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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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三水公安

编辑 | 佛山新闻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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