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账!快告诉爸妈,查查养老金涨了多少
佛山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月初已将今年1-8月调资增加的补发额发至退休人员的账户!
本次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
调整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50元,定额调整体现了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就是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每满 1 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 1元。 其中, 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退休人员, 超过 15 年的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 1 元。 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 年)×1元。
三、倾斜调整
倾斜则是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后,对高龄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重点关怀。
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 :
2018 年 6 月 30 目前(含当日)年满 70 周岁不满 75 周岁的, 每人每月加发 50元 ,全年 600元;年满 75 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 100 元,全年 1200 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在此基础上,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 每月再倾斜加发 50 元,按月发放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基于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以及今年佛山按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个账利率进行重核补调等原因,实际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幅度也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
2018年1月1日起调整,1月至8月的补发金额已于近日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新标准从9月开始执行。
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本次调整对象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此外,2018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也按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
另外,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
所谓反向抵押,具体来说就是老年人把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个月提供养老金,老人仍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处置房产(有些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仍可以由子女继承房产,在偿还相关保险金后可收回房子)。
这种模式下,那些收入较低,但名下住房价值较高的老人每月能获得一笔养老金,从而改善老年生活。
据提供该保险产品的一个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目前产品主要优先面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
用房子换取更加宽裕的老年生活,这样的“以房养老”你愿意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