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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2020年立法学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

为推动立法学的研究与实践,学院现向海内外公开招收转人事关系博士后研究人员


01


申请条件


1.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

3.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

4.有良好的学术业绩。


02


待遇


1.享受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待遇。

2. 提供办公室,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国际交流计划。

3. 对于进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

4. 博士后人员分三类资助,分别为特别资助(最高16/年资助)、重点资助(不低于14/年资助)和一般资助(不低于12/年资助)

5.享受学校和学院科研奖励。


03


合作导师

导师介绍

周江洪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立法研究院院长

郑春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

余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翁晓斌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立法研究院副院长


申报材料主题词请写明申请“XXX立法学方向博士后”

欢迎垂询!


 注



申请和招收程序


一、申请程序

光华法学院每年招聘四次博士后,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前接受申请材料,经初审后,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申请阶段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博士后申请简表(同时提交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hr.zju.edu.cn/postdoctor/redir.php?catalog_id=73051&object_id=71040

2.外籍博士后需提供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3.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项目、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


 二、招收程序

1.学院人事中心将申请材料转送相关合作导师审阅,由导师提出意见。

2.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3.通知面试通过人员准备进站审批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员原则上近三年内应以第1、2(列第2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博士后申请者的博士指导教师)完成人在浙大人事处公布的《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重点学术期刊目录》上发表(含录用)2篇论文,其中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上或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无上述成果,博士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学院的申请者可由博士后面试考核小组认定其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联系人:冯老师 裴老师

电话:0571-86592725 86593554

E-mail:relax@zju.edu.cn peihonghong1983@163.com


地址:浙江杭州市之江路51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邮编:310008




光华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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