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学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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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大学第466期博士生创新论坛暨光华法学院朋辈领航第3期 | 新时期的精神伦理‍境遇——一个历史、思想的审视

作为现代社会具核心关键性的制度法制,在规范、塑造人的行为与社会方方面面秩序具有核心关键性地位的法治,其和活生生社会存在、活生生历史与社会中人的存在的关系,是否能成为更具有建设性的关系,是很多拥护法制/法治的人,切望法制/法治的人、法学家特别关心的问题。本次讲座特别聚焦“新时期的精神伦理境遇”问题,就是想通过对有关历史、观念状况的分析,为法学院师生深入认识当代历史中人的精神、身心状况,提供一些有用的认识理解线索,从而为法制/法治人、法学家展开思考——如何让法制/法治和当代活生生社会存在、活生生历史与社会中人的存在成为一种最具建设性关系——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帮助。主讲:贺照田,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驻访学者(2015-2016),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当代中国史读书会成员,中国美术学院当代艺术与社会思想研究所兼任研究员,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特邀研究员,《人间思想》(大陆版)主编,并先后在台湾东海大学(2007)、清华大学(2008)、成功大学(2009)、日本东京大学(2013)、台湾交通大学(2018)等校客座任教。主要研究中国十八世纪中叶以降政治史、思想史和中国现当代文学。著有论文集《当代中国的知识感觉与观念感觉(上海、台北,2006)、《当中国开始深入世界》(东京,2013)、《当社会主义遭遇危机》(台北,2016)、《当代中国的思想无意识》(首尔,2018)、《革命-后革命》(新竹,2020);与朋友合著论文集《人文知识思想再出发》(台北,2018)、《人文知识思想再出发是否必要?如何可能?》(台北,2019)、《理想主义重建是否必要?如何可能?》(台北,2022)、《人文知识思想再出发:扎根与远望》(台北,2022);主编的论文集有《西方现代性的曲折与展开》、《东亚现代性的曲折与展开》、《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作为人间事件的1949》、《作为人间事件的新民主主义》、《新人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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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国际法治新思维下的新时代国际争端解决”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年6月6日下午,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引进人才支持)]“国际法治新思维下的新时代国际争端解决”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308会议室举行。来自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共计3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研讨会分为国际法原理与运用、国际法新锐论坛、国际法治与国际争端解决三个研讨单元进行。研讨单元一由课题首席专家、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罗国强主持。复旦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张乃根作“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的国际争端解决”的主题发言。他认为,中国政府发起成立的国际调解院将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对促进国际和平安全和国际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积极承担全球治理责任,提供全球安全公共解决方案和制度机制,显示了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入思考与实际行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杨泽伟在“全球安全倡议的国际法内涵及其实施路径”的主题发言中指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对国际法发展的重要理论贡献,安全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补充,是安全领域国际法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一大理论创新。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何志鹏教授以“国际争端解决的职业共同体”为题,从三方面作发言:职业共同体的人员构成;中国国际法治理念(主要从国际争端解决方面阐述);国际争端解决职业共同体的基本要素。他提出,中国不要做国际法的第三世界,而要做第三世界的国际法,要团结带领广大发展中国家作全球治理的引领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的发言题目为“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主要围绕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来论述有关主题。他从国际法守正与创新为什么如此重要,守正创新的前提、内涵和辩证关系,守正创新的思维、路径和大国定位、宏观图景和发展路径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东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叶泉副教授以“国际海洋划界规则的新发展及其在东海适用之检视”为题发言。他首先从规则与实践方面对国际海洋划界规则的新发展进行了系统解释,剖析了实践中逐渐形成“三阶段划界方法”;然后从中日东海划界立场展开,阐释了该方法下中国应对东海划界争端的路径。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副教授以“基于政治动机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为题作发言,他主要谈及了贸易限制措施与单边制裁的关系、政治动机单边贸易限制措施类型、国别争端和特征,以及我国的应对。主持人罗国强教授概括了本单元的研讨主题并对各位专家的发言作出了简要梳理和高度评价。研讨单元二由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余海鸥讲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森博士后的发言题目为“应对新型海洋争端的解决路径之思考”。他从缘起与成因上阐述了什么是新型海洋争端,分析了其潜在风险点,并探讨了新型海洋争端的解决路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熊昂作题为“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武装冲突法的批判”的发言,主要就武装冲突下性少数群体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提出武装冲突法的构建方向,不仅要在妇女权利议题上完善“形式平等”,落实“实质平等”,还要在性少数议题方面逐步实现“形式平等”。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魏寒冰的发言题目为“南海海洋环境法治困境与破解新思维”。她提出当前南海海洋环境法治构建是由国际组织主导,国家的角色和作用比较消极,破解法治困境需要回到国家主体,在国家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彼此尊重、实现合作,形成治理合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魏潇雪以“气候治理博弈下国际软法的效力及定位”为题作发言。她认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规则正逐渐被动地趋同,从《气候框架公约》到《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呈现从强调“有区别的责任”到强调“共同责任”的演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责任的不对称性在减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池芷欣的发言题目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演化解释的实践及其对涉海争端解决的影响”。她以“北极日出号案”、“国际海洋法庭2011年咨询意见”为例,论述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款适用演化解释的实践与可能性,并进一步讨论公约演化解释对于涉海争端解决的影响。主持人余海鸥讲师概括了本单元的研讨主题并对各位专家的发言作出了简要梳理和高度评价。研讨单元三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金彭年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做题为“善用国际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发言。他指出,国际法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具体化,在学习、研究、践行国际法过程中,要逐渐培养和养成国际法治思维方式和技巧,在面对国际或者涉外事务包括国际案件时,要基于国际法理论知识、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制度,进行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判断抉择。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特聘教授古祖雪以“国际法的效力与实效:国际法治的源与流”为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是国际法治之源,国际法的实效是国际法治之流;国际法效力是国际法实效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国际法实效是国际法效力外化的结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邱文弦副教授作题为“气候变化视阈下国际海洋划界规范续造之实证研究”的发言。她以美国阿拉斯加湾和孟加拉湾为例向大家展示了海平面的变化所带来的法律影响,并对今后海洋多类型的实证研究进行了展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刘晨虹副教授的发言题目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法庭与仲裁庭对涉及领土主权争议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她以“查戈斯群岛系列案”件、“南海仲裁案”为例,提出解决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需以解决领土主权争端为前提和基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钱旭就“投资条约下缔约国联合解释”作了主题发言。她从联合解释概念界定出发,梳理了联合解释条款,主要探讨联合解释法理问题,并就中国联合解释的实践进行了说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于敏娜讲师以“国际司法程序中的第三国:参加方式及其效果分析”为题进行了发言。她以WTO“运输措施限制案”为例,总结第三国参与国际司法程序中的方式分为三种:利益可能受到影响的第三国参加,协议解释制定单独参加,不可或缺的第三国即“货币黄金案”原则。主持人金彭年教授概括了本单元的研讨主题并对各位专家的发言作出了简要梳理和高度评价。在本次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协办、罗国强教授研究团队承办的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展开了友好的交流与热烈的讨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讨会最终圆满结束。编辑:陈思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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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研讨会

2023年6月3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靖霖刑事律师、浙江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诉讼法中心共同协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研讨会”在浙江杭州成功举办。这次研讨会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理论界共同探讨中国特色刑事辩护制度最新发展的学术盛会。开幕式开幕式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先后致辞。开幕式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辩委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主持。来自全国各地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司法实务机关与相关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近一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敬大力在开幕式中指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要求,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夯实司法公正根基的重要举措。他强调,要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动力来源;要充分发挥刑事辩护制度对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刑事辩护理论研究、推进刑事辩护领域改革;要系统总结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建设的实践模式和鲜活经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的有效辩护制度;要积极解决影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实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他要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保障人权的司法价值为指引,积极组织理论和实务研究,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办成一个高效、开放的平台。徐建新首先代表省高院对本次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调研情况:检察院认为法院对量刑建议的改动太多、采纳率不高,会对考核造成影响,律师们则认为法院对检察意见基本照单全收,刑事辩护收效甚微。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辩护律师的积极参与,可以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他强调:应以追求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担当实质发挥刑事辩护的作用。辩护律师应有担当精神,依法大胆履行职责,提供更有效广泛的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会见、阅卷、参与庭审、依法辩护等各项权利提供必要帮助;以“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原则,共同构建新形势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共同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共同培育法律精神和价值共同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沈雪中首先代表省检察院对各位领导、专家和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地欢迎。结合浙江的实际,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促进有效辩护实现的意义,对辩护权的保障是一国司法文明的重要体现;构建良性互动的“亲清”检律关系,是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有效辩护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不同,却共同承担着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共同使命,是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要阐明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在审前阶段发挥实质性作用;坚持守正创新,完善配套机制,是推动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促进有效辩护实现的实践路径,将“可援则援、应援尽援”落实到位,注重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化,建立“属地为主、跨区为辅”的律师库和经费保障机制。林东品代表全国律协刑事专委会对本次研讨会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针对本次大会主题,林主任认为刑事辩护全覆盖的改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曾经辩护率低下、控辩不平衡、司法人权保障不充分的实践难题,刑事辩护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长足进步,形成了实体与程序、审判与审前并重的新的刑事诉讼格局。作为控辩审三方中的一方,刑辩律师在改革中面临着新挑战和新机遇,承担着新责任与新使命。他呼吁各方主体应尊重辩护权,加强良好有效互动,在内化动力层面,应增进法律援助刑辩律师待遇和遴选标准。他表示,全国律协刑专委将一如既往地调查总结实践中出现的实体与程序难题,与各方及时反馈沟通、呼吁合作,共同致力于提高刑事辩护质量。开幕式最后还举办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实现”征文评选活动获奖论文的颁奖仪式,24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上台领奖。第一单元第一单元“中国特色刑事辩护制度的最新发展”主题报告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认为,我们要认识到辩护权的重要性和属性,辩护权是存于人类本能、以法律表述的反抗权。刑事诉讼,是一种以国家名义来追究个人犯罪的行为,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失去自由和尊严。当这种行为发生的时候,公民个人进行的反抗是一种本能,是一种自然权利。因此,辩护权是一项宪法性权利。几十年来,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显著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要追求刑事辩护的流程全覆盖和有效性,而不是简单的追求律师提前介入或者会面权,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的背景下,如何保障法援律师的辩护质量仍然有待于探索。他指出既要关注辩护权全流程的覆盖,也要提高目前审判阶段对于辩护权的重视程度。最后,他主张要从制度上做文章,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到推动制度进步,培养有理想有担当的刑辩律师队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当代中国出版社冀祥德总编辑结合自身研究从四个方面对于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阐述,首先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相关论述,其次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关系,再次是中国法治现代化与刑事辩护法治化的关系,最后是结合自身研究讨论刑事辩护法治化与刑事辩护“八大学说”。他提出,如果把刑事法治比喻作一个木桶的话,在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中,刑事辩护显然就是这个木桶最短的木板。他回顾世界诉讼过程发展史,指出辩护权是在司法权、控诉权、审判权产生成长多年之后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天然带有后生的、弱势的色彩。在此背景下,他提出公、检、律、法“车轮说”,认为公、检、律、法四方是法治汽车上不可或缺的四个车轮,不能只讲公、检、法而忽略律师。当然,律师也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政治站位,为此他主张建立刑事辩护准入制度,认为刑事辩护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尊严,必须采取严格的刑事辩护准入机制来保障刑事辩护质量,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刑事诉讼中最核心的一个原则,即控辩平等,不仅仅是平等武装,还包括平等保护,平等对抗,平等合作,只有平等武装才能平等对抗,给予平等保护才能有效进行平等合作。最后,他总结多年来的控辩关系发展样态,提出“普遍辩护—准入辩护—有效辩护”的刑辩制度变革蓝图。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辩委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指出,没有辩护就没有正义。他从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发展、律师辩护的挑战、律师辩护的机遇四个角度出发,号召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律师辩护制度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在律师辩护的重要性上,他回顾了律师辩护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律师辩护制度是在公元一世纪,罗马共和国向罗马帝国转型阶段产生的,辩护权受到了当时罗马统治阶级的重视。他从俄罗斯联邦的刑事诉讼构造出发,指出俄罗斯的刑事法典确立了控辩平等的基本原则,和我国强调公检法机关职能有较大差异。在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发展方面,他指出自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律师辩护权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到今天,侦查阶段律师全覆盖也有希望实现,为所有的刑辩律师打开了职场的大门。在分析了刑辩律师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后,他指出律师要能够发挥智慧,和检察院、法院进行充分协商。最后他指出,目前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下,许多过往的司法指标,比如捕后不诉率都不再考察,为刑辩律师提供了一定的辩护空间。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靖霖刑事律师机构主席徐宗新律师分析了刑事辩护市场的新趋势,在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背景下,委托辩护市场下滑严重,反而法援市场很活跃,案源充足。这给刑事辩护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刑事辩护质量下滑。此外,刑辩律师目前能够发挥的空间仍然不多,导致刑事辩护律师的“去功能化”甚至“无功能化”。最后,他提出,应全面制定法援辩护的标准化流程,严格考核;做好辩诉协商培训,可以参考西方经验,挖掘潜在市场;努力改变公检法三方对于律师的认识,期待刑事辩护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刑事辩护的趋势,对于刑事辩护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一是法律援助的全覆盖,实现了辩护从无到有的过程,他指出国际上法援辩护和委托辩护的比例基本上在8:2左右,因此推动有效辩护要着重推动法援律师的辩护有效性;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为律师的协商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在这方面亟需相关机制进行填充;三是少捕慎诉慎押制度的推行,要求完善控辩协商、羁押审查等机制;四是刑事辩护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是和法院检察院的专业化程度相匹配的;五是企业合规的兴起,对刑事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一个上升和变化。最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对于上述讨论从四个方面做了简评。首先,“无辩护即无正义”这一观点需要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其次,要超越本能,公检法对于辩护有本能的抵触。应超越本能,达致理性;再次,要关注辩护制度的短板,要把律师作为一项事业,公检法要像维护公平正义一样维护律师权利;最后,他呼吁刑事辩护行业要在新形势下应对挑战,迎难而上,提升刑事诉讼辩护的品质。第一单元主题与谈环节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孙长永教授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栋教授指出,刑事辩护的“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尚未得到较好的解决。“老三难”问题事实上涉及到律师的辩护资源问题,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是律师获取资源的最重要的方式。而刑事辩护的“新三难”和“老三难”是直接相关的,一个好的诉讼程序应该使简易的案件越来越简易,复杂的案件越来越复杂。但是实际中,我们正式程序极其简略,让律师无法进行有效辩护。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郭烁教授指出:第一,证据开示要解决的是向谁开示的问题,而目前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行阅卷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第二,虽然目前我国诉前羁押率降低,但是变更羁押率很低,值班律师的制度实行得也不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认罪认罚要全程录音录像,来保证认罪认罚的自白性。最后,他指出刑事诉讼制度点滴的进步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进、共同努力。这里面不光有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的自觉,更加要有我们律师的职业自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实教授指出,近年来随着刑事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刑辩制度也发展比较迅速,形成了三种基本的样态和模式,并且极具中国特色。第一种样态是对抗性的辩护初步显现,第二种样态是协商性辩护成为主流,第三种样态是职务犯罪中出现妥协式辩护,辩护空间被压缩。针对这三种样态,他认为有如下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第一,对抗性辩护能不能够持续发展;第二,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和庭审司法主义改革能否持续深化推进;第三,律师界普遍反映的协商难问题。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主任围绕法援的质量问题,指出:第一,法律援助制度更多地从人性的角度来设计,要充分调动法援律师的积极性,真正查清事实。第二,法援全覆盖导致看守所门口摆摊的年轻律师没有案源,失去了发展的土壤。第三,一些法援律师没有真正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已经变成了司法制度的援助者,而不是被告人的援助者、被告人权利的维护者。最后,他指出常规的业务和专业的业务之间已经逐渐拉开了距离,法援必须走向专业化。浙江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东迁指出,刑事律师近年来受到很大冲击,围绕这个话题谈四个意见:第一,辩证地看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型上升的。第二,法律援助全覆盖使得案源明显减少,对于律师挑战大于机遇。第三,律师人数增长,内卷加剧。第四,面对困难要顺势而为,积极应对。\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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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道|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年6月3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靖霖刑事律师、浙江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诉讼法中心共同协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研讨会”在浙江杭州成功举办。这次研讨会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理论界共同探讨中国特色刑事辩护制度最新发展的学术盛会。开幕式开幕式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先后致辞。开幕式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辩委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主持。来自全国各地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司法实务机关与相关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近一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敬大力在开幕式中指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要求,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夯实司法公正根基的重要举措。他强调,要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动力来源;要充分发挥刑事辩护制度对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刑事辩护理论研究、推进刑事辩护领域改革;要系统总结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建设的实践模式和鲜活经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的有效辩护制度;要积极解决影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实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他要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保障人权的司法价值为指引,积极组织理论和实务研究,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办成一个高效、开放的平台。徐建新在致辞中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调研情况,肯定了律师对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辩护律师应有担当精神,提供更有效广泛的法律帮助,相关部门应当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他强调,必须注重良性互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沈雪中在开幕辞中指出,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对促进有效辩护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构建良性互动的“亲”“清”检律关系,共同承担着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要完善配套机制,将“可援则援、应援尽援”落实到位;要注重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化,建立“属地为主、跨区为辅”的律师库和经费保障机制。林东品认为,刑事辩护全覆盖体现了实体与程序、审判与审前的交织并重,显著提升刑事辩护率。他指出,各方主体应尊重辩护权,加强良好有效互动。在内化动力层面,增进法律援助律师待遇和遴选标准。全国律协刑事专委要积极总结实践中的实体和程序难题,与各方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刑辩质量提高。开幕式最后还举办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实现”征文评选活动获奖论文的颁奖仪式,24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上台领奖。第一单元第一单元“中国特色刑事辩护制度的最新发展”主题报告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认为,辩护权是存于人类本能、以法律表述的反抗权。要追求刑事辩护的流程全覆盖和有效性,而不是简单地追求律师提前介入或者会面权。他提出,要从制度上做文章,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推动制度进步,培养有理想有担当的刑辩律师队伍。刑辩委副主任、当代中国出版社冀祥德总编辑从四个方面阐述刑辩制度,一是二十大精神与中国式现代化;二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法治;三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刑事辩护制度;四是刑事辩护法治与自身刑事辩护制度研究学说。他提出,应当构建“普遍辩护—准入辩护—有效辩护”的刑辩制度变革蓝图。刑辩委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围绕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发展、律师辩护的挑战、律师辩护的机遇四个角度,号召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律师辩护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徐宗新主任围绕刑辩市场新趋势,指出刑辩律师逐渐“去功能化”甚至“无功能化”。他提出,应当全面制定法援辩护的标准化流程,做好辩诉协商培训,期待刑事辩护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主任从法律援助的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和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推行、刑事辩护的专业化程度、企业合规的兴起几个角度,系统分析了刑事辩护发展面临的问题。第一单元主题与谈环节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孙长永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张栋围绕刑事辩护的“老三难”和“新三难”,探讨了律师的辩护资源问题。他指出,“新老三难”直接相关,一个好的诉讼程序应该是简者愈简、繁者愈繁。现实中,简略的正式程序让律师无法进行有效辩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郭烁教授评述了证据开示、值班律师、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现状。他指出,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进、共同努力。需要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方的职业自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实教授表示,随着刑事司法改革的全面的深化,刑辩制度形成三种基本样态和模式。一是对抗性的辩论样态初显;二是协商性辩护成为主流;三是职务犯罪中出现妥协式辩护。他认为,应当思考对抗性辩护能否持续发展,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和庭审司法主义改革能否持续深化。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主任指出,法援律师应是被告人的援助者、被告人的权利维护者,而非司法制度的援助者。他认为,应当充分调动法援律师的积极性,真正查清事实。此外,法律援助必须走向专业化。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胡东迁高级合伙人表示,要辩证地看待刑事辩护制度波浪式前进、螺旋型上升的发展趋势。法律援助全覆盖使得案源明显减少,对于律师挑战大于机遇。他指出,律师行业面对这些困难要顺势而为、积极应对。第二单元第二单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有效辩护的实现”主题报告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兰荣杰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姣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韩旭教授认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并非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内容;对于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代替值班律师;应尽可能指定同一律师担任不同诉讼阶段的辩护人。此外,应当明确由律师辩护的案件未指定律师辩护的法律后果。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刘仁琦教授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问题与完善路径”为主题进行发言。他介绍了S省X市刑事法律援助的运行现状、援助质量及援助反馈情况。他认为,职业伦理偏差是造成法律援助质量良莠不齐的原因,应采取相应的完善手段。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揭萍教授对有效辩护和无效辩护制度进行了梳理,提出提升刑辩品质重要的制度考量。她认为,有效辩护的目标是现代刑事司法公正的必要内容,无效辩护制度是刑事被指控人辩护权的基本保障。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奚玮教授围绕法律援助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激励机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建议,青年律师应养成全面辩护思维、重点辩护思维、客观辩护思维、严谨辩护思维,走好自己未来的刑辩之路。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王良宝副主任主张,应该提倡二元化的有效辩护,既要区分委托案件和援助案件,也要区分对抗案件和协商案件,还要区分死刑案件和非死刑案件。第二单元主题与谈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晨琦和四川警察学院教授张颖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谢登科教授、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吉冠浩副教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张立锋高级股权合伙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沈锲讲师、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王学强主任作为与谈人,分别围绕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阶段,认罪认罚中的无罪辩护的理论与实务,辩护人选冲突关于忠诚义务关系理论,辩护人罪无罪辩护不影响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滑动查看更多第三单元第三单元延续了前一单元的主题,由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邵劭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建建主持。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辉、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段一鸣、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袁相亭、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文轩分别围绕法律援助保障、刑事政策、刑事辩护构造、财产辩护等问题具体展开。第三单元的与谈环节由温州大学法学院叶肖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鲍文强讲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黄士元教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福建区负责人邱祖芳、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宋维强主任、河南元相律师事务所胡良瑞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袁讲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肖志军主任作为与谈人,分别从有效辩护的评判标准,有效辩护、认罪认罚、程序保障间的关系,刑辩全覆盖对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刑辩全覆盖推进的现实偏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闭幕式环节由刑辩委秘书组副组长、重庆大学法学院自正法副教授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辩委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胡铭教授对本次会议的主题、司法实务最新进展情况以及今后应当重点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就本次会议三个单元的研讨情况作出了概括和总结,并对与会领导、专家及会务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分支机构,坚持立足理论、关照实践,以学术理论研究为主责主业,致力于提升我国刑事辩护理论水平和制度建设。本次研讨会作为研究会及刑辩委开展专业论坛工作的积极尝试,汇聚了国内刑事辩护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为中国特色刑事辩护制度发展建言献策,对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推动刑事诉讼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今后工作要围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实现”具体展开,丰富研究方法,创新交流形式,形成体系化研讨成果,向中国法学会和中央有关部门多提交有价值的咨询建议。文字:陈高鸣等编辑:王若竞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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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介 | 余军:《行政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与价值机理——现有研究的修正与重述》

《行政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与价值机理——现有研究的修正与重述》余军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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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资讯 | “博观约取,厚积薄发”博士生成长经验分享活动举办

2023年5月22日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2级博士团支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第一党支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第二党支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第三党支部联合主办的“博观约取,厚积薄发”博士生成长经验分享活动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本场活动由2022级博士团支部团支书孙娟主持,由光华法学院2018级博士生校友潘政作为嘉宾分享经验。本次活动分为经验分享和互动交流两个环节。于经验分享环节,潘政主要就论文发表和选调之路展开经验分享。潘政博士在读期间在《证券市场导报》、《法律适用》、《财经法学》等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在论文写作、发表方面颇有心得。其指出确定研究方向为论文写作的前置性条件,以确切研究方向为目标方能增强小论文与毕业论文的关联性。而且,其系统总结了论文投稿的方法,即多投、按列表投、多线程投。其中,“按列表投”,系指以期刊目录为指引,全面考量所涉及的期刊;“多线程投”,系指有多篇论文分别进行投稿,从而增大发表概率。再者,其强调要平衡好毕业与就业的关系,指出要根据自身情况对二者进行优先级排列。其认为作为一个博士生毕业比就业难度要大,故其采取了“毕业优先于就业”的策略安排自己的生活。在工作选择上,其强调根据人生价值目标选择工作的重要性,解放思想、放宽眼界更有利于就业。此外,潘政现就职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其全面谈及了自身选调之路。其就选调流程进行了详解讲解,即大类报名、笔试、面试、选择岗位、单位考察。其分享了自身备考经验,就笔试、面试情况予以讲解,并强调了日常积累和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于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就自己的疑惑跟潘政进行了热烈交流。有同学向潘政请教了毕业论文写作时间长度的问题,有同学表达了选调选岗方面的疑惑,有同学就人才引进话题与潘政进行了交流,有同学就选调备考方式进一步请教了潘政。潘政对同学们的疑惑进行了耐心解答,同学们受益匪浅。本次活动以“博士生成长”为主旨,通过分享博士生成长经验,扫清了博士生成长道路上的迷茫,指引博士生成长方向,拓宽博士生发展视野。希望同学们将宝贵经验内化为自身行动,将优秀榜样树立为成长目标,将远大理想落实为踏实行动,将成长为更好的自己变为现实。图文:孙娟审核:骆笑编辑:张春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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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钟瑞友检察长主讲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堂实践讲座

5月16日晚上,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受邀来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了本学期第四讲实践讲座《检察现代化的实践面向和未来走向——从法律共同体到社会治理共同体》。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磊教授、叶良芳教授、金承东教授、郭栋研究员,以及近200名学生参与讲座。本课程推出“法治实践进课堂”系列讲座,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等相关要求的一项课堂措施。在讲座主持辞中,胡铭院长首先表达了对钟检察长、钟博士的欢迎,对过去与钟检察长交往的怀念,并向同学们介绍了钟检察长作为学者型检察官,长期在行政法、检察制度等领域的深入研究。“从理论到实践又能回到理论,在理论与实践间穿梭”,胡院长以这样的概括,引导同学们以“从博士到检察长、从实践升华至理论”的视角聆听今天的讲座。讲座开始前,胡院长还向钟检察长颁授了“实践讲座纪念牌”。钟检察长以自己同浙江大学的渊源为引,分别从检察制度的渊源流变及中西比较、检察机关在法治共同体中的定位与作用、从法治共同体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检察实践三个部分,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博古通今、融贯中西、引经据典的精彩讲座。在讲座第一部分,钟检察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检察制度的主要内容,并从中西检察制度比较的视角,展示了中国检察制度的优越性。放眼中西,钟检察长分别从性质、机构及职权三个角度,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向同学们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包括英、美、德、法、韩等国在内的检察机关、检察官之间的差异。又回到本土,带领同学们从历史源流的角度,梳理了人民检察制度的开端与发展历程,直至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四个定位”——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检察机关已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新格局。相较于西方,钟检察长认为我国的检察制度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政治属性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在组织构建上,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三是在效能转化上,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的发展中进行自我革新。因此,检察机关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而是要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追求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讲座第二部分,钟检察长分享了自己对于检察机关在法治共同体中定位与作用的思考。钟检察长视野广阔并极具理论研究意义地梳理了从亚里士多德到西塞罗,再到英国大宪章、洛克、卢梭以及拉德布鲁赫、富勒、《德里宣言》等等对于法治、法治共同体的思考与贡献。随后又回到中国,结合我国的法家思想、儒家思想以及陈兴良教授、苏力教授等人的观点,总结形成了自己对于中国特色的“法治共同体”的理解:以法治价值和理念为基本指引,建构并实践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和制度规范,以职业化为表征,以专业化为内质,它是法治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种法治维度的共同体。在这一部分里,钟检察长运用了丰富的实践案例,讲解了检察机关在法治共同体中的具体作用。从结构性价值上看,结合“赵宇见义勇为案”“吴春红投毒案”,钟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是担当法治共同体的中枢神经。从制度性价值上看,面对“诉讼爆炸”,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开展“恢复性司法”,担当实质处断权的依法能动。从导向性价值上看,通过生动介绍最高检工作报告案件“监督公安对21名误入电诈窝点大学生撤案处理案”以及“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案例,钟检察长极具同理心地强调,检察机关要担当公平正义理念的实质维护,着力解决“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正义供给,全体民众自觉守法的秩序供给”的新要求,“为无辜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在讲座的最后一部分,钟检察长分别从必然性、维度考量及实践路径三个角度,提出了法治共同体向社会治理共同体迈进的检察实践命题。从必然性上看,法治共同体向社会治理共同体迈进,是社会治理多元共治的内在需要,是检察权与社会治理的系统耦合需求。从维度考量方面看,钟检察长提出了从法治共同体向社会治理共同体迈进的四个维度:社会治理的安全底线、经济治理的动态平衡、公共利益的协同保护、矛盾纠纷的综合施策,并结合“滨江虞关荣涉黑案”、全国首例“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案”等进行了具体阐释。而在实践路径上,钟检察长认为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工作体系,打造更大格局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工作机制,构建前延后伸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工作范式,激发素能过硬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工作张力。讲座最后,钟检察长颇具温度地以多个法律谚语做结,希望同学们认识到法学学科利国利民的重要意义,并鼓励大家在未来发挥自己的专长,掌握学科精髓,从而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与责任担当。进入提问交流环节,2022级本科同学靳蔚就检察官应具备的品质与能力,2022级本科同学粟雨辰就检察机关在职能转变情境下于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定位等,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钟检察长则进行了兼具学理性、实践性以及鼓励性、关怀性地回答,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与判断。讲座最后,郑磊老师用“332”分享了讲座收获:历史图景中的检察制度、法治共同体图景中的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共同体”图景中的检察实践,“三个图景”;关注检察制度所需要的历史知识、比较法知识、尤其是丰富案例构筑的新时代实践知识,“三种知识”;促进人权保障、社会治理的“两大愿景”。钟检以信手拈来的丰富案例等饱满的信息量,鲜活展示了新时代的检察事业样态,也为同学们展示、启发了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新时代检察官应当如何进行知识规划、学业规划、职业规划.在热烈的致谢掌声中,本次讲座正式结束。同学感想与笔记精选1今天的习法概课程上,我有幸聆听了钟检察长在我校举办的《检察现代化的实践面向和未来走向——从法律共同体到社会治理共同体》讲座,让我收获颇丰,受益匪浅。钟检察长既有实务的经验,又有法理学的思辨,借用案例和理论,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现了一个有学识、有能力、有格局的人民检察长形象。通过这次讲座,我对中国的检察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方式有了更具体地认识,对中国检察的未来有了更大信心。钟检察长介绍了一些司法实践中的新概念、新趋向,比如诉讼爆炸、企业合规、新型犯罪、恢复性司法、自诉转公诉、社会治理共同体等,让我看到了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进步性与浓浓的人情味;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走向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看到了检察院坚持正义的担当与使命。十分感谢钟检察长为我们带来了如此精彩的讲座,也非常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宝贵的学习机会。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活动,让“埋头理论”的法学学子对于实务的最新动向有更深的理解。——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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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相聚月轮山共话国际法守正创新——“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年4月27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成功举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多位博士生相约钱塘江畔、齐聚月轮山下;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王鹏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韩逸畴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树副教授与西南交通大学法学系张倩雯副教授虽相隔千里亦聚首云端,就“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这一主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会议伊始,赵骏教授主持并进行开幕致辞。赵骏教授指出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是内在于国际秩序演进史的历史性议题,也是全球治理时代亟待回应的现实性命题。在全球治理视野下,国际法守正与创新呈现出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国际法创新的起点是守正,即遵从国际法的现代性、崇尚国际法的价值性、遵循国际法的规律性。现阶段国际社会的动态发展促生新的规范需求,从而为国际法的创造性发展创造空间。推动国际法创新符合国际法发展的客观需求,也是我国维护国家利益的可行路径。国际法创新的思维模式应处理好时空联结、新旧传承和内外互动,国际法创新的路径应注重领域与层次的识别、规范模式的选择以及时机和成本的考量等维度。作为新兴大国,中国可在国际法创新中形成规范话语,引领规则创新,直面国际社会新生的规范需求,通过激活规则的有效性推进国际法治深入发展,通过推动中国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国际法治提供中国立场和方案。在发言结尾,赵骏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能够围绕“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这一主题取得丰硕成果表达了期待。本次研讨会的研究生报告及评议环节共分为两个专题,按照报告、与谈与评议的顺序展开。专题一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孟令浩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顾天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徐鑫骥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生于丰华分别进行报告。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魏晓旭,博士生赵健舟、于方唯参与与谈,何志鹏教授、韩逸畴副教授、徐树副教授分别对报告做出评议。专题二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肖羽沁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娄琳、翟率宇、姚若楠分别进行报告,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申天娇,博士生耿斯文、于润田参与与谈,赵骏教授、王鹏副教授、张倩雯副教授分别对报告做出评议。最后,何志鹏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做出总结发言,强调了国际法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意义,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何志鹏教授进一步指出,如果只守正而不创新,国家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发展就会受限;如果只创新而不守正,就会使得标新而立异,不被国家社会和国际社会所接受。因此,在国际法守正与创新的辩证逻辑之下,创新必然以对现实的归纳与总结为基础,要针对具体国情进行理论创新,并通过逻辑检验理论、通过理论检验理论以及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至此,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讨论和友好的氛围下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围绕“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充分交流,研讨内容涉及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全球能源治理、全球数据治理等多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增进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师生的学术情谊,为各高校师生提供了学术分享与批评的平台,以学术研究为切口,丰富了国际法研究之守正与创新的现实内涵。撰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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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召开干部任命宣布会

2023年4月4日下午,光华法学院在之江校区主楼203会议室召开干部宣布会议。副校长黄先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孙棋代表学校宣布干部任命决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研究所代表、党支部书记代表、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张永华主持会议。孙棋宣读了学校的任命决定,胡铭任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感谢学校的培养和信任,感谢学校对学院发展的大力支持,感谢全体师生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担任学院常务副院长以来与全院师生一起努力奋斗,学院所取得的成绩都是大家团结努力的结果。他表示要以今天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一张蓝图绘到底,团结全院师生,以学院发展为首要任务,围绕迈向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的目标,努力把学院的各项工作推上更高台阶。张永华代表学院领导班子发言表态。他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的决定。他认为胡铭同志在工作上勤勉努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学院发展作出了贡献。他表示学院班子将继续紧密团结、相互配合,带领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实现学院更高质量发展。黄先海代表学校对法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胡铭同志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他对胡铭同志和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要勇于担当,推动法学院走在前列,不断探索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发展之路。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和培育;抓实发展的关键性指标;进一步开拓和汇聚资源。他希望学院立足已有基础,在新起点上推动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在各方面取得更好成绩。供稿:党政办编辑:张春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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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顾 | 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专题研讨会

2023年3月27日上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楼隆重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黄生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熊秋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苏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警察学院等机关、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们。上午九时三十分许,专题研讨会准时开始。首先进行的是开幕式环节,由熊秋红副会长主持,她首先对各位领导、专家和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到会的嘉宾们作了简要介绍,并简要说明了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黄先海副校长代表浙江大学作了致辞,他指出政法工作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其不仅是自主的、独立的现代化道路,也是新科技赋能与加速的现代化。他相信本次研讨会一定能为我国的刑诉法治现代化和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学术方案,谱写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新篇章,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黄生林副会长代表浙江省法学会作了致辞,他指出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和政法工作现代化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拓展中国式法治发展新道路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刑诉法学界要着眼实践,在新的实践背景下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未来要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围绕公平正义刑事诉讼核心理念、全面深化刑事诉讼法治领域改革和中国刑事诉讼自主知识体系等重要内容展开系统研究。敬大力会长代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了致辞,他指出,刑事诉讼法治建设中的中国传统和中国模式问题,是中国式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关键。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要善于梳理和总结中国特色的原创性贡献和自主知识体系,在坚持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刑事诉讼法治建设中的数字化、智能化是很实际的问题,智慧司法、科技赋能具有很好的发展前途,科技的应用关键在于“赋能”,要在推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本次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个单元的主题是刑事诉讼法治建设中的中国传统和中国模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林劲松主持。熊秋红副会长分四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她指出刑诉法治的中国道路就是要坚持自主性与人民性,刑诉法治的中国理论有实体与程序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论等内容,中国特色刑诉制度包含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配合、中国自古以来的死刑复核制度等,刑诉法治的中国文化则包含明德慎刑、汇聚集体智慧、和合文化等。孔璋副检察长的发言首先指出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与根本路径是司法改革,在改革中,中国刑事诉讼制度逐渐摆脱了唯西方论,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他还结合浙江省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谈到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等方面的具体成果。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吴高庆教授重点谈了有关龙泉司法档案的情况,他指出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的完整保存,填补了中国司法传统中民国时期的空白,具有很高的司法价值与鲜明的程序特色,但法学界对它的研究并不充分,是研究刑事诉讼中国传统的富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秦策教授的发言主题是中国式刑诉法治现代化的时代内涵。他梳理了自清末开始,经历了根据地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一直到十八大之后的刑诉法治现代化的历程,指出发展中国式刑诉法治现代化正当其时,其具有四个方面的鲜明时代内涵,分别是科技驱动的内涵、制度基础的内涵、社会治理的内涵和文化传承的内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封利强教授指出刑事法治现代化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构建中国模式要坚守法治底线;二是构建中国模式要体察国情、民情、民意;三是构建中国模式要全面深化改革;四是构建中国模式要充分发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五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二个单元的主题是刑事诉讼法治建设中的数字化、智能化,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讲师鲍文强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教授首先发言,他认为中国在司法的数字化、智能化实践方面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素材,这就使我们可能在这个方面作出原创性、领先性的研究。但新的技术也给传统刑诉理论带来了许多挑战,比如亲历性原则在在线庭审普及的今天需要被赋予新的内涵,机器学习带来的地方化,加剧了司法统一适用问题,司法辅助审判面临算法黑箱问题,司法大数据也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风险,这些都可以成为刑诉学者的研究主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从四个方面讨论了信息时代下的刑事证据问题。一是信息时代刑事证据法变革的重要性;二是在框架变革的背景下,面临新问题要有新理念;三是先进理念的实践观察,包括刑事证据整个生命流程的可追可查、动态联系性的实现、减少证据的流转,保障信息的可靠等;四是我们在做好刑事证据数字化智能化的时候,要从丰富的司法实践中提炼出凝练的理论表达,为构建中国自主的刑诉知识体系作出贡献。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小剑教授指出刑诉法治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有三个特点:一是实践先行;二是全面应用;三是意义重大。但是刑诉的数字化、智能化也带来了很多挑战,比如电子化证据的审查成为了难题;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仍然是技术主导,学者参与不够;算法透明度不够带来的对人权保障理念的新挑战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郑英龙教授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数据的互联互通;二是大数据法律监督;三是建立政法数据工作的评价办法;四是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取代司法而仅有辅助价值。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邵劭教授重点谈了司法部门刑事办案辅助系统的证据标准问题。统一证据标准的强制应用起到了一定作用,尤其是对单一证据的审核很有效果,但理论界对什么叫统一证据标准仍有不同看法。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何邦武教授梳理了数字检察的势、理、术,提出数字法治的现代化离不开人的现代化,但是现在的数字化、智能化司法恰恰是去人化的,因此我们要对其设置边界。摄影:胡子恺文字:徐翼编辑:王若竞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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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叶向阳院长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堂实践讲座

★为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相关要求,提升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方式,本学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推出的“法治实践进课堂”系列讲座,本周迎来了第二讲。3月28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向阳受邀来到习法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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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叶伟忠检察长主讲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堂实践讲座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要求,“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为落实《意见》要求,提升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方式,本学期第三次开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推出“法治实践进课堂”系列讲座。3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叶伟忠检察长受邀来到习法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了本学期第一讲的实践讲座。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教授主持,来自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李璐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磊教授、郭栋研究员、彭巍副研究员,以及近200名学生参与。胡铭院长在主持辞中首先表达了对理论结合实践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这是此课程在新学期的课堂形式创新,希望以此帮助同学们在富有经验的实务界老师的指导下,充实课堂的实践性,进一步理解新时代的法学学科、理解新时代的检察工作。讲座开始前,胡铭院长代表法学院向叶检颁授了“实践讲座纪念牌”。在讲座中,叶伟忠检察长围绕人民检察制度的渊源、发展及其优越性,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和工作布局,以及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探索实践三大方面问题展开了讲述。Part.1在第一部分,叶检察长从“法律监督”的字面内涵,国内外的检察制度渊源以及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的历史演进等方面,结合史上著名的案例,详细梳理介绍了制度的历史脉络。随后,叶检察长从党的领导、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性质地位以及“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三方面,向大家阐释了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的独特性和优越性。Part.2进入到讲座的第二部分,叶检察长分别从宪法法律规定、党的要求以及检察自身三个角度,全面地明确了在新时代,检察机关所负有的职责、使命及具体的工作布局。叶检察长指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宪法基础;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则为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奠定了法律基础。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期待。而检察机关自身,也在这样的使命要求下,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了6类46项改革任务,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和“十大业务”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Part.3在讲座第三部分,叶检察长生动地讲述了发生在浙江、在杭州的,如“盛春平正当防卫防卫被不起诉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等具有广泛影响力,乃至入选为全国指导性案例的鲜活案例,以此向大家展示了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探索实践。叶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阵地,又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阵地”,这也是理解本场讲座中叶检阐述和介绍新时代检察实践的一个核心命题。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对标人民新期盼,引领法治进步”,凝聚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大合力;同时,也要在维护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证民生领域以及特殊群体的公共利益、合法利益等方面继续努力探索。最后,叶检察长也以“非羁码系统”“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向同学们展示了杭州检察机关实践探索系列成果,并提出要“做硬三个拳头:主导刑事诉讼的拳头、公益诉讼的拳头、检察侦查的拳头”。同时也期待,在检察工作迈入现代化新征程的特殊时期,可以同浙江大学进行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进入提问交流环节,2022级粟雨宸同学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案范围,2022级的刘嘉懿同学就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制度和实践带来的变化,检察院、监察委、纪委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从韩剧中的检察官的主导案件的形象出发比较不同国家检察制度的区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叶检察长运用杭州检察实践给予了各个问题生动解答。在讲座最后,本学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主讲教师法学院郑磊教授总结到,叶检讲座中阐述的丰富案例和举措,生动地体现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受动地贯彻实施法律,而且是通过积极能动地履行职权,“对标人民新期盼,引领法治进步”。不论是发生在桐庐的“盛春平正当防卫防卫被不起诉案”,西湖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还是发生在余杭区的、载入了刚在前一天两会闭幕会上高票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推动自诉转公诉”,以及“非羁码”系统等举措,无不体现了这样的主动担当和明确使命。郑老师通过和同学们颇有感触地重温刚才叶检讲述的生动案例,宣布第一期实践讲座圆满结束。讲座结束后,参与讲座的诸位老师聚焦叶检讲座提出的检察实践守好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两个一线阵地”,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多项实践,如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分工配合、和监察机关的分工配合,备案审查与检察实践,十四届全国人大后新一届“两高”的工作动向等有关问题,不知不觉展开了半个小时的讨论交流。同学感想精选今天有幸听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叶检察长的讲座,感觉收获颇丰,对检察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检察院充满了向往。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叶检察长回答了我关于“公益诉讼”的问题,我明白了“公益诉讼”不仅限于生态环境保护,还涉及英烈姓名、无障碍环境等多方面并且仍然在发展当中,此外就是公益诉讼有着一套严谨的办案程序,而且我觉得公益诉讼也起到了很好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作用。——粟雨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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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预告 | 之江法学写作坊(六)(七)

>之江法学写作坊(七)主题法学论文写作的【匠心】与【匠气】主讲人:姚莹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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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 for Papers | 首届逻辑与法律人工智能国际研讨会(LAIL 2023)征稿启事

浙江大学有关本届会议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访问会议主页:https://www.zlaire.net/zjulogai2023/lail2023/index.html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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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2 | 浙大光华法学院年度大事记

2022年,光华法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世界一流法学院而努力奋斗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全院师生埋头苦干、砥砺前行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在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进展,为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奠定良好开局。2022年度大事记2022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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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奋力开创世界一流法学院建设新局面

这五年,光华法学院围绕学校“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战略导向和建设“国内顶尖、世界一流”法学院的目标远景,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稳步实践,综合发展取得持续进步和坚实积累。1立德树人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依托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2.0计划,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跨越“文质农工”,形塑三师课堂,践行新文科建设。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丰富的教育教学成果。完善实训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全国二十多家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校外实践基地,与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建在线法庭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使命担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进阶。学院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面向班团、社区、中小学开展宣讲,受众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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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如何在法学教育与研究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教授王轶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教授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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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 2022年“数字经济与国际法治”研讨会顺利召开

11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承办的“数字经济与国际法治”研讨会在杭州市浙江宾馆顺利召开。开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主持,他隆重介绍了参加本次研讨会的领导嘉宾以及专家学者,并对他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叶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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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法律人工智能专题论坛顺利举办

2022年11月27日上午,2022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法律人工智能专题论坛在杭州未来科技城顺利召开,该论坛由中国科学技术学会指导,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CAAI人工智能逻辑专委会(筹)、阿里巴巴达摩院承办。来自国内外法学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学者和专家围绕人工智能与法律相融合的理论创新、技术应用、社会实践等内容展开主题分享,深度探讨了法律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赋能司法的理论和应用问题。上午9:00,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熊明辉主持大会,他隆重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与会嘉宾与联合主持人,简述了会议的筹办情况。本次论坛邀请了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外籍院士范丙申(Johan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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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2年全国年会暨数字法治大会开幕

11月23日至24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2年全国年会暨数字法治大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刑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我国刑法学和数字法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本次会议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协办。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讲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开幕式。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总结部署研究会工作。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线上出席会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智辉主持开幕式。★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致辞。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战略部署。浙江具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近年来,浙江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改革,一体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服务大局、法治为民、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为特色的“浙江法治经验”,涌现了一大批制度和实践成果。刑法是国之重器。加强刑法的理论和制度供给,实现犯罪治理的法治化,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此次大会在浙江举办,为繁荣浙江法学研究、推动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难能可贵的机遇。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刑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时代刑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路径,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独具特色的中国刑事法治体系。真诚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分享真知灼见、迸发思想火花,为推动浙江刑事司法和数字法治实践提供强劲动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致辞。他指出,刑法学是历史悠久的部门法学科,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而基础的地位,而数字法治则代表了新时期法学研究的新范式和学科未来演进的新方向。本次大会聚焦刑法学和数字法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动数字法治、数字中国发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在线上讲话。他指出,过去的一年,刑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贾宇会长的带领和广大专家学者的参与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刑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服务中心工作、培养优秀刑法学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法学会对刑法学研究会今年的工作充分肯定,并要求刑法学研究会要继续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发掘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主导权,致力全面推进中国式刑事法治现代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开幕式。★贾宇会长对换届一年来的工作作了总结,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研究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贾宇强调,党的二十大系统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和实践路径。我们处于刑法学研究最好的时代,作为中国刑法学人,自当发扬斗争精神,秉持学术理性,以更强的历史主动和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刑法学研究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新时代中国刑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导向。要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奋力答好中国特色刑法学研究的时代命题。要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不断开创刑法学研究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局面。❖大会专题报告主持人张智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报告嘉宾★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就当前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毒品犯罪的有关问题在线上作专题报告。高憬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高憬宏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加强刑事审判指导,稳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就当前我国刑事检察工作有关问题在线上作专题报告。张志杰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更新、落实刑事司法政策理念,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检察改革,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张志杰表示,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新任务,新形势新挑战既给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履职要求,也给我们广大刑法理论研究人员提出了新课题。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实务界将和刑法理论界携手并进,加强交流沟通,共同推动我国刑事法治高质量发展。★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在线上作“《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保障”专题报告,深入介绍了该法的立法理念、立法特色以及立法关注的相关问题。她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与我国实际国情紧密契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作“‘数字法治’的中国模式”专题报告,深入总结了我国数字法治演进的阶段性成果和显著性变化,并从平台架构、数据要素和算法辅助层面,全面揭示了我国数字法治的核心机制,为推动数字法治精准锁定发力方向。❖本次年会暨数字法治大会共设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研究”“刑事司法热点问题研究”“刑法学理论前沿研究”“数字时代的刑法应对”“数字法治的理论建构”“数字法治实践探索”六个单元,来自国内刑法学各界和数字法治的专家、学者及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参与单元专题研讨。研究会全体理事、会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会,3万多人线上观看年会直播。在开幕式前,研究会还召开了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增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等三位副会长和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审议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一批新申请会员,进一步规范了研究会工作制度,扩大了研究会规模,注入了新生力量。END来源: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编辑:蔡婷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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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讲话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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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康: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委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委会主任委员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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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胡建淼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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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周佑勇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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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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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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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发言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公丕祥在本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教授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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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致辞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在本次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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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何莲珍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致辞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何莲珍在本次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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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致辞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本次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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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野渡|活动预告:留学的故事第2期暨“明法致公”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第26期

“明法致公”专业能力素养提升计划留学的故事留学申请仍是同学们未来深造的重点选项之一,提早做规划非常必要。想要留学的你,是否还对准备流程有诸多不解?你是否觉得常春藤、G5遥不可及?在这里,关于绩点、机构、奖学金、面试……这些干货,“过来人”通通分享给你!本次交流会,我们特别邀请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牟绿叶老师、冯洋老师和林洹民老师,与同学们分享他们留学的故事。在本次分享会上,同学们可与优秀的师长坐而论道,一解胸中苦闷,拥有更清晰的生涯规划与现阶段目标。放眼望乾坤,身行万里半天下;探手取知识,必定修成一大家。同学们,让我们扬求是之帆,起航!活动概况011.分享主题:海外升学经验及留学经历2.活动时间:2022年9月27日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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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月轮讲坛系列沙龙 | 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正当公共政策目标例外

主题: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正当公共政策目标例外主讲人:鄢雨虹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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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科技活动周|CAAI云论坛(杭州站):人工智能逻辑及应用

在第六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来临之际,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办,CAAI人工智能逻辑专委会(筹)和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承办的CAAI云论坛(杭州站)将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举行。本期云论坛以“人工智能逻辑及应用”为主题,邀请了产学研知名专家与企业家,围绕人工智能逻辑及应用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研讨,进一步助力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嘉宾简介名誉主席陆汝钤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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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 时代重任,笃行不怠:记浙江大学第二十一届法文化月开幕式暨“数字法治与数字法学——卓越法治人才的跨界融合培养”三人谈

2022年5月6日14:00,浙江大学第二十一届法文化月开幕式暨“数字法治与数字法学——卓越法治人才的跨界融合培养”三人谈讲座于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8室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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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资讯 |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政府建设高端论坛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顺利举行

★5月7日下午,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政府建设高端论坛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举行。本次会议由诸暨市委市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主办,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以及诸暨市司法局联合承办。本次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邀请了来自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全国公安文联等多所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前来参会。法治领域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齐聚一堂,以诸暨为实践样本,共同探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当下与未来。图|论坛现场图|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超英主持开幕式开幕式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教授胡铭,诸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昆仑,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图|胡铭图|张昆仑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张策、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孔祥涛分别宣读了基地授牌文件,并举行了全国公安文联创作活动基地、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研究基地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