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等特殊工时制度的申报流程
各地对于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申报和审批,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北京为例,公司可按以下步骤申报特殊工时:
(1)确定适用特殊工时的工种或岗位;
(2)实行特殊工时制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
(3)公司持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公司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文件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由于各省市以及下属各区县对于特殊工时的申报材料的要求不尽相同,所以建议公司按照当地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北京为例,公司申请特殊工时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 表》一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外地在京分支机构提交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请说明书,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制度;
④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意见,即:工会会议纪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涉及职工的联名意见;
⑤根据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向职工公示的原文内容;
⑥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申报理由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公司取得综合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行政许可后应及时向职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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