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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品牌权益 | 北新建材维权典型案例分享

中国工业大奖 北新建材 2023-06-28


北新建材

维权典型案例分享

01

“豫鑫龙牌” 轻钢龙骨假冒已注册商标侵权案例


2022年12月25日接群众举报称,河南某公司生产“豫鑫龙牌”轻钢龙骨。经查询“豫鑫龙牌”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尚未注册成功。因此“豫鑫龙牌”在轻钢龙骨商品上并没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完整包含了北新建材 “龙牌”商标。后经调查取证,现场发现钢带原材料26卷,“豫鑫龙牌”轻钢龙骨36300根。执法人员随即对侵权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后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适用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对侵权商标的认定,侵犯了北新建材“龙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02

“喆龙”石膏板无效商标侵权案例


2023年2月,北新建材维权人员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河北省某商行在销售“喆龙®”石膏板。早在2021年北新建材就对第36904600号 “喆龙”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国知局商评委于2021年11月30日裁定:第36904600号“喆龙”商标因与“龙牌”商标构成在相同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且申请人于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故该无效宣告裁定已生效。而侵权产品合格证信息显示为2022年4月11日生产,即在“喆龙”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在生产、销售。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后,对现场的1521张“喆龙®”石膏板采取了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该侵权产品使用的“喆龙®”商标不仅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北新建材“龙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03

假冒“龙牌”轻钢龙骨侵权案例


2023年2月17日接群众举报称,在北京朝阳区某工地,有大量假冒的“龙牌”轻钢龙骨。北新建材维权人员立即会同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工地。执法人员共计查扣假冒“北新”牌轻钢龙骨11064根,货值超15万元。此次维权行动,迅雷出击,避免了大量假冒轻钢龙骨流入市场。此案打击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公司利益,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04

“龙牌”字号侵权案例


2022年11月29日,在被告某龙牌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发现带有“泰山石膏”“泰山仓库”和“泰山高端轻厚石膏板”等字样的广告牌。经查明,泰山石膏与该公司并未签订经销协议,不存在合作关系。但该公司股东王某某为泰山石膏的长期客户,且泰山石膏与王某某所控股的另一家公司——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龙牌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和攀附名牌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损害了原告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来源丨法律合规部(证券事务部)

编辑丨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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