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主义(纳粹)
Mises Daily: Monday, September 28, 1998 by Ralph Reiland
翻译:王韵 风灵
1944年,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出版了他最鲜为人知的杰作之一:《全能政府:极权国家和全面战争的兴起》。依据他战前在维也纳的经验,和对德国国家社会主义(纳粹)兴起的观察(纳粹最终占领了米塞斯的祖国奥地利),米塞斯开始将俄国和德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相提并论。
与今天一样,当时普遍将共产党归为左派,将纳粹归为右派,似乎它们各自站在意识形态谱系的相反两端。但是米塞斯知道并非如此。它们都炫耀相同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血统。“德国和俄国的社会主义体系有共同之处,即政府都完全控制着生产手段。它决定应该生产什么,如何生产。政府分配给每个人定量的消费品用于他自身的消耗。”
两种体系的区别在于,米塞斯写到,德国模式“维持着生产手段的私人所有制,并保持了正常的价格、工资和市场的表象。”但事实上,政府以中央权威指导生产决策,限制企业家精神和劳动力市场,决定薪酬及利率。米塞斯说:“市场交换只是一种假象。”
米塞斯的解释在一本引人注目的著作中得到了证明,这即是时年35岁的德国作家冈特•莱曼所著的《吸血鬼经济:在法西斯统治下做生意》。这本书于1939年问世,由纽约市先锋出版社出版(不幸的是今天已经绝版)。莱曼通过与企业主们联系,记录了纳粹的“机器怪物”是如何通过繁重的法规,严厉的检查,以及对微不足道的违规施以没收性罚款的威胁摧毁了私营部门的自治权。
“工厂主被国家审计人员找上门来,审计人员奉命严查公司或个体商户过去两年、三年甚至多年前的资产负债表和所有的记账薄,直到发现错误或虚假的的条目为止。” 莱曼解释说,“最轻微的格式错误也会遭到可怕的惩罚,仅一个记账错误就会被施以数百万马克的罚款。”
莱曼引用了一位商人的信件:“你完全想不到国家的手伸得有多长,纳粹代表们对我们的工作有多大的权力。最糟糕的是他们如此愚蠢无知。这些纳粹激进分子一门心思只想‘分配财富’。一些商人甚至已经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以便更好地理解当前的经济体系。”
“政府的代表们忙于调查和干预,我们的代理商和销售商的经营大受阻碍,因为他们永远弄不清楚,若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商品是否会被斥责为‘奸商’或‘破坏者’,并被处以监禁。你无法想象税收增长了多少。但没人胆敢抱怨。到处都涌动着苦难的暗流。每个人都对这种制度心存疑虑,除非他是个很傻很天真的年轻人,要么就必定因这种体制而享受着特权。”
“可怕的时代即将来临。只要我能够成功走私10000美元甚或5000美元,我就举家离开德国。我生意场上的朋友们深信,在没收了犹太人的财产之后,就该轮到‘白种犹太人’了(指的就是我们,雅利安商人)。这种体制和俄国的体制之间的差异比你想象的要少得多,尽管事实上我们仍然是独立的商人。”
但正如米塞斯所说,“‘独立’只是种自矜的感觉。这位商人解释道,在法西斯统治下,资本家“必须屈从于政府的代表”,且“绝不能坚持权利,绝不能仍以他的私有财产似乎还神圣不可侵犯的方式行事。”正是“保持了独立特征”的这位商人,在“不经意间发几句牢骚,就很有可能被盖世太保找麻烦”。
“小店主是所有商人中受纳粹党控制和摆布得最多的”,莱曼讲道,“小店主必须讨好的党员,不是住在遥远的柏林;他就住在隔壁,或者拐个弯就到。这位当地的“希特勒”每天都能得到报告,在舒尔茨先生的面包店里和施密特先生的肉铺子里都谈论了些什么。如果他们抱怨太多,他会把这些人视为‘国家的敌人’。这将意味着,最少最少,也要削减他们稀缺的配额和以后急需的商品,而且还可能意味着他们会失去营业执照。因此,小店主和工匠们不敢抱怨。”
“官员被训练得只是服从命令,没有愿望、没有知识、也没有眼光去修改规则以适应个别的情形”,莱曼解释说,“因此,政府官僚们只是一丝不苟地机械适用法律,而不考虑对国家经济基础至关重要的利益。他们变通法律条文的唯一动力是商人的贿赂,对商人而言,行贿是他们从后果严重的僵硬执法中获得救济的唯一方法。”
另一位商人说:“每一个商业行为都变得非常复杂,充满了法律陷阱,普通商人防不胜防,因为有太多新颁布的法令。我们经商的人一直都提心吊胆,害怕因违反某些法令或法律而遭受处罚。”
一位企业家解释说,企业家们没有“合作者”就无法生存,比如,需要一名与纳粹官僚关系良好的律师,他“准确地知道你能在多大程度上规避法律,” 莱曼解释道:“纳粹官员直接从有尚有余钱的资本家那里敛财,资本家以这种方式获得影响力和保护”。他们象封建时代无助的农民那样缴纳保护费。
“甚至到了我连在自家工厂里都不敢说话的地步,”一家工厂的老板哀叹道,“一名工人偶尔听到我在抱怨一些新的官僚主义监管,他立即向纳粹党和劳动厅告发我。”
另一位工厂主报告:“这周大部分时间我都根本没去自己的工厂。为了获得我所需要的原材料,这些时间我都用来拜访一大堆政府委员会和办事处。还有许多税收问题得解决,我必须与物价委员会进行频繁的会议和谈判。有时候看起来,似乎除了这些事情外,我什么都没做,而我去的每个地方,都要面见更多的领导、党委书记和政委。”
在这种极权主义模式里,纳粹的一项法令宣布,一名商人“首先是作为国家的代表履行职责,其次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纳粹的指令警告:如果敢抱怨,那么“我们将剥夺你剩下的自由”。
维克多•克伦佩雷尔,德累斯顿的一名犹太学者,在1933年,莱曼的书出版之前六年,他2月21日的日记中写道:“任日子一天天过去,情况日益恶化,这是一种耻辱。听不到任何人发声,每个人都埋着头。”
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把冈特•莱曼所记载的在纳粹统治下经商的情形与今日美国“富有同情心”、“负责任的”和受控制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相比较。至少,德国政府足够坦率,它的经济管控体制名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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