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及其敌人之二:伪科学与历史认识
(上次发的有错,修改后重发,实在抱歉!)
作者:米塞斯
翻译:风灵
在英语中,“科学”这个词通常只适用于自然科学。毫无疑问,自然科学与人类行为(人类行为有时被称之为社会科学或历史)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区别。这种区别之一在于获取知识的方式不同。
在自然科学中,知识来源于实验。事实是通过实验确定的。自然科学家能够控制变化,这与人类行为学者相反。比如在实验室做实验,他们能隔离所涉及的不同因素,观察当某个因素改变时所产生的变化。自然科学的理论必须符合这些实验——理论决不能与实验所确定的事实冲突。如果产生了冲突,必须寻求新的解释。而在人类行为的领域,我们永远无法控制实验。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我们所谈论的事实与自然科学所指的事实绝不相同。人类行为领域中的经验非常复杂,由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产生,所有的因素都会导致改变。
在自然领域中,我们不知道最终的原因。我们不知道自然力量所“努力奋斗”的“目的”。有些人试图将宇宙的目的解释成为人所用。但这有问题:随便举个例,苍蝇对人有什么价值,细菌呢?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所知的不过是经验。我们熟悉特定的现象,而且基于实验发展出了一种技术科学。但我们不知道电是什么,我们不知道事情为什么这样发生。我们不问这种问题。真要问,也得不到答案。如果说我们知道答案,那么这意味着我们有“上帝”的思想。断言我们能够发现其理由,意味着我们有某种类似上帝的特征。
总存在着人类思维不能及之处——在这一领域进行探索得不到新的信息。许多年以来,人类知识的边界已扩展得越来越远。对自然力量的追溯已超越了从前所认为的人类“终极”知识。但是,人类的知识一定止步于某个“终极设定”(ultimate given)。法国生理学家克洛德·贝尔纳(Claude Bernard [1813–1878])在他论实验科学的著作中说道,生命本身就是某种“终极设定”;生物学只是确定了存在生命这种现象的事实,但也仅此而已。
在历史或人类行为领域中,情况则不同。在此,我们能探查隐藏在行为背后的知识;我们可追溯到行为的动机。人类行为意味着人类致力于确定的目标。人类行为领域中的“终极设定”是: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个人,有明确的价值判断,并对运用何种方式以实现其选定的目的有明确的观念,受此激励而进行行动。这种“终极设定”即是个性(individuality)。
作为人类,我们知道人类关于达成目的之方式的评价、原理和理论。我们知道在个体不同的动作背后有某种目的,知道每个人都表现出了有意识的行为,知道存在某种意义,某种理由。我们可以确定人们有明确的价值判断、有明确的目标,而且有明确的手段用以尝试达成这些目标。比如,某个外来者突然闯进一个原始部落,他虽然对原始部落的语言一窍不通,但仍然能在某种程度上解释那些人对他所做的行为,解释他们工作的目的以及用来实现目的的手段。如果他们忙忙碌碌地生火,往罐子里放东西,他通过逻辑就能将之解释为在做饭。
研究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不是人类行为的科学所特有。科学家的逻辑、脑力工作的逻辑,与每个人日常生活中所实践的逻辑没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逻辑工具。目标不是社会科学家所特有。即使孩子的哭泣和尖叫也有目的,他在行动以得到想要的某样东西。生意人也在行动以得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理解人类行为的科学,为了与其他人做生意,他们每天都践行这种理解,尤其是在对未来的计划中。
对认识经验的认识论解释不是发明了一种新方法。这不过是发现了每个人自古以来就在运用的知识。出版了《政治经济学常识》(The Common Sense of Political Economy)的经济学家菲利普·威克斯蒂德(PhilipH.Wicksteed [1844–1927]),引用歌德的一句话作为他的座右铭:“人们都在做这种事,但只有很少的人理解在做什么。”(Ein jeder lebt’s, nicht vielen ist’s bekannt.)
法国哲学家亨利·伯格森(Henri Bergson [1859–1941])认为,认识(l’intelligence sympathique)是历史科学的基础。历史学家收集资料以佐证他的解释,正如警察探寻事实以求能得到法庭判决一样。历史学家、法官、企业家,都是在收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后开始工作。
奥古斯特·孔德,他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没有做出过任何贡献,却这样形容他所认定的所有科学的任务:他说科学必须知道如何预测和行动。自然科学给了我们确定的方法来实现这点。凭借物理、化学等学科的不同分支,技术科学能够设计建筑和机械,并预见运转之后的结果。如果一座桥梁垮塌了,人们就会认识到犯了个错误。而在人类行为中,不会认识到这种确定的错误,在这点上孔德失败了。
孔德认为历史不具有科学性,因此没有价值。在他看来,不同的科学存在一定的等级。他认为,科学研究始于最简单的科学,然后推进到更复杂的科学;最复杂的科学尚有待发展。孔德说,历史是素材,复杂的研究从中得以发展。这种新研究是与社会法则相关的科学,这种法则相当于科学家们发展出的技术性规律。他将这种新科学称之为“社会学”(sociology)。他新创的词汇“社会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在研究社会学,写关于社会学的东西。
孔德清楚地知道,关于人类行为的一种普遍性科学已在过去的一百年间发展起来了——这就是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但孔德不喜欢政治经济学的结论。他没有办法拒绝这些结论,也没有办法拒绝推导出这些结论的基本规律。因此他忽视这些结论和规律。追随孔德的社会学家也显示出了这种敌意和忽视。
,社会学家们没有做孔德认为他们该做的事,没有发展出普遍的知识。他们所做的正是孔德所谓的无意义的事,只是应对单独的事件,而不是普遍性。比如,出版的某个社会学报告讨论的是“韦斯切斯特的休闲”(Leisure in Westchester)。社会学家也研究青少年犯罪、惩罚方式、财产的形式,等等。他们写了大量关于原始人习俗的材料。的确,这些作品没有研究君主或战争,研究的主要是“普通人”。但它研究的仍然不是科学性法则;它研究史实,对在某事某地曾经发生的事做历史调查。然而,这种社会学的研究具有价值,恰恰是因为它们所进行的历史调查,对其他历史学家常常忽视的人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进行的调查。
孔德的计划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从历史研究中不可能得出普遍性的法则。观察历史得到的总是复杂的现象,相互联系。如此复杂的联系不可能归之于特定的原因,无可争议地精确地导致了某种最终结果。因此,历史学家的方法与自然科学家的方法毫无共同之处。
孔德打算从历史中发展出科学性法则的计划从未实现。所谓的“社会学”要么是历史学,要么是心理学。就心理学而言我指的不是关于感知的自然科学。我指的是文艺心理学(literary psychology),哲学家乔治·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 [1863–1952])将之形容为认识历史事实的科学,即人类对人类奋斗历程的评价。
马克思·韦伯(Max Weber [1864–1920])自称是社会学家,但他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他的著作《各大宗教社会学》(Sociology of the Great Religions)的第一部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The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研究了资本主义的起源。他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归因于加尔文主义,他的书非常有趣。但是他的理论能否得到逻辑支持,这是另一个问题。
孔德有篇文章论“城市”,旨在讨论如何对待城市或城镇本身,试图赋予城镇普遍性的观念。不过,他在某方面非常明确,非常明确地坚持这种方法比起讨论某个城市在某个具体时期的历史更有价值。而事实上,情况可能完全相反。历史信息越具有普遍性,其包含的有价值的材料就越少。
至于未来,我们必须对如何认识未来的事件形成某种观念。政治家、企业家以及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面临着这种情况。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应对不可预测的不确定的未来状况。因此可以说,政治家、政客、企业家就是“关于未来的历史学家”。
在自然科学中,存在恒定的数量关系——特定的重量等等,这些可以在实验室中确定。因此,我们能够对不同的物品的各种数量关系进行测量和安排。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其研究越来越定量化——也即从定性的化学过程到定量的发展。如孔德所说:“科学就是测量。”
然而,在人类行为领域,特别是经济学领域,不存在这种恒定的数量关系。但是,人们所持的观点却与此相反,甚至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不明白,经济学领域里不可能进行精确的定量解释。在人类行为的领域,我们只能就特指的个别情况做出解释。
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历史学家寻求就哪些因素促成了革命做出解释。有许多因素混在一起。他们衡量每种因素——财政状况、王后、她对懦弱的国王的影响,等等。所有这些都被认为起了作用。历史学家通过运用思维工具,试图理解这些因素,并赋予每种因素确定的相关性。但各种因素对结果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却无法准确地回答。
在自然科学中,确定实验事实不依赖于个人的判断,也不依赖于特定科学家的气质或个性。在人类行为中的判断却染上了认识和解释之人的个人色彩。我谈的不是有偏见的人,或有政治偏好的人,或企图伪造事实的人。我所指的仅是那些真诚的人。我不是指因其他学科的发展影响历史事实而产生的差异,不是指知识上的变化对历史解释的影响。我也不考虑科学、哲学,或神学的各种观点对人们产生的不同影响。我只讨论两个历史学家,他们在其他任何方面都一致,然而,比如说,他们对于促成法国大革命各个因素的相关性有不同的看法。在人类行为领域,不可能像对某种金属的原子质量那样,取得完全一致的共识。就某个企业家或政客对未来运作的理解而言,只有以后的事件才能证明基于他们的评价所做的某些预言是否正确。
与认识相关的有两种功能:对人们,对他们的目标、目的确定价值判断;并确定他们运用什么方式来实现其目的。不同因素的相关性及其影响结果的方式只能是一种价值判断。比如说,在讨论十字军东征时,看起来主要的原因是宗教。但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威尼斯可从建立贸易霸权中获利。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决定与事情发展过程涉及的各种因素的相关性。
经济学中的历史学派试图将孔德针对社会学提出的普遍规则同样地运用于经济学中。他们建议用别的东西来代替历史——社会法则的科学,这些法则源自于经验,便如物理学从实验室中获取知识。这一学派还认为,历史方法是在人类行为领域内研究问题的唯一方法。
十八世纪晚期,某些改革者希望能修改当时的法律制度。他们指出法律制度的失败与缺陷,希望政府以新法典代替旧法典。他们建议改革要与“自然法”一致。这种观点认为,法律不是写成的,而源自于个体的本质。英国的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 [1729–1797])表达了这种观点,他支持殖民地,并且强烈反对法国大革命。在德国,普鲁士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范·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 [1779–1861])是这种思维方式的支持者。根据人民的精神,保守派接受了伯克一派的主张。该计划某种程度上在许多欧洲国家——普鲁士、法国、奥地利,最后是1900年的德意志帝国——得到了实施,而且有时还相当成功,后来,对制定新法律的反对声出现。然而这些群体仍是现代世界的先驱。
历史学派的方法认为,如果你想研究某个问题,你必须研究其历史。不存在普遍的规律。历史调查是当存在问题时进行研究。首先必须知道事实。要研究自由贸易或贸易保护,你只能研究其发展的历史。这与孔德所倡导的方法相反。
这一切不是贬低历史。认为历史不是理论,不是理论历史,既不是贬低历史也不是贬低理论。只是有必要指出其区别。如果历史学家研究某个问题,发现有某些历史趋势过去占了上风。但对未来却无法作此判断。
人类由个人组成,因此无法预测。概率的数学法则不能预测任何具体事例。群众心理学只是告诉我们,群众由个人组成。个人不是同一的物质。对群众的研究让我们认识到,一件小事可能会带来重要且广泛的结果。例如,如果有人在拥挤的大厅里高喊:“着火了!”引发的结果就与在一小群人中所引发的不同。同样,在人群中,警察的权威和刑事审判与处罚的威胁就不是那么强大。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处理个人,我们也就不能应对群众。
如果历史学家认定存在某种趋势,并不意味着这种趋势好或者坏。认为存在某种趋势与对之进行评价是两回事。某些历史学家曾说,与演化的趋势相一致便是“好的”,甚至是符合道德的。但是,比如,有一种演化的趋势是现在美国离婚的人比过去更多,或者,另一种趋势是识字能力的增长,能够仅仅因为是演化的,就认为某种趋势是“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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