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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遴选热点解读丨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7-07-30 公选王遴选网

近年来,我国家政行业蓬勃发展,家政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12年至2015年,我国家政行业规模扩大了1.2倍,从业人员增加了47%。但整体上看,行业发展仍不成熟,呈现出小而散、管理粗放、流动性强的特征。家政行业从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且很多企业仅起中介作用,对从业人员的审查筛选、持续监管和教育培训都很不到位。行业监管缺乏严格规范、社会尚未形成成熟的信用体系,给了“问题保姆”以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悲剧事件的“助推器”。


6月22日清晨,一场火灾发生在杭州城东蓝色钱江小区。一位年轻的母亲,同她三个可爱的孩子,永远留在他们甜美的梦乡里,再也没有醒来。经公安机关调查,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纵火嫌疑人莫某晶,是死者家中的保姆。(6月26日人民日报)触动社会神经的,是“保姆”这一社会身份。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加诸其上的标签还包括:涉嫌偷窃,嗜赌如命,四处躲债,而且陷入官司。尽管这些“问题保姆”代表不了整个行业,但不断曝光的问题震惊全国,让人觉得惊悚恐怖!这些“问题保姆”暴露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问题保姆”已成为一个长期无人打理的“阴暗角落”。

公选王遴选网认为,保姆行业的管理,家政服务产业的规范化问题将是2017年公务员遴选考试热点话题,一定会出遴选考试题。备考2017年公务员遴选考试的朋友需注意。

2016年3月6日,李克强总理来到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他说,千万不要小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这些都是朝阳产业,将来带动的就业比传统行业更多。同年,总理在就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就业容量。

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再就业、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市场混乱、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也大量存在,困扰行业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存在哪些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下面,随公选王遴选网一起学习吧~


公选王遴选网一问:

什么是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是指将部分家庭事务社会化、职业化,由社会专业机构、社区机构、非盈利组织、家政服务公司和专业家政服务人员来承担的劳务服务形式,帮助家庭与社会互动,构建家庭规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此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广义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各种事务为服务内容的第三产业。


公选王遴选网二问:

家政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哪些?

(一)社会对家政服务业认识不够。一是从业人员虽然观念意识发生了很大改变,但受传统意识的影响,很多人仍然把家政服务视作“服侍人”的低人一等的行业,被称之为“保姆”行业。因此,碍于面子,宁愿无事可干,也不愿从事于家政服务,加上社会对家政服务行业和家政从业人员宣传不够,致使家政服务行业社会地位偏低,且劳动力的价值定位偏低。二是整个社会对家政服务业认识也不到位,没有意识到家政服务产业是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新兴产业。政府层面引导管理力度也很薄弱,缺乏与之相配套的专项规划、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等政策环境。

(二)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由于供给不足问题,加之服务企业宣传不够,供求信息不对称,使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存在着不适应情况,一方面,居民家政服务需求信息迫切,特别是一些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大量家政服务人员不能及时上岗。

(三)缺乏规范和统一管理。我省家政服务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家政服务产业尚未形成,组织化程度低,整个行业显示出小、散、弱的局面,所能提供的服务产品种类还比较初级,服务的衡量评价标准和风险担保机制尚未建立。家政服务业目前缺乏统一的行业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市场鱼龙混杂,无证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常有“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能张营业的现象。街头广告、马路广告、楼道广告随处泛滥,违规操作和短期行为严重,这些都影响了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声誉。

(四)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不到位。家政服务人员呈现出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训练的基本特点。家政服务群体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主,受教育程度偏低,对现代家政理念一无所知,全凭经验做事。社会专门针对家政服务的培训开展不足,致使家政服务员质量良莠不分,素质难以提高,很多时候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甚至还会酿造重大事故。本次调查显示,现有的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普遍缺乏专业训练,绝大部份的家政服务员未接受过任何培训,市场缺乏优秀的、有经验的、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家政服务员。

(五)规范监督机制缺失。整个家政服务行业缺乏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同时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致使家政服务供求双方、家政服务公司与服务员和用人家庭的责权利不明确,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有的不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导致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和争议难以处理。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公选王遴选网三问:

如何解决家政服务员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

 ()加强舆论导向,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地位。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的宣传,改变社会对家政服务业的传统偏见,进一步消除社会对家政服务的偏见和歧视,提高社会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认同度。同时要通过宣传,使具有家政服务从业条件的人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她们中那种认为家政服务是侍候人的错误观念,帮助她们树立任何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付出自己的劳动获得应有报酬,都是无尚光荣的这一正确的择业观。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影响带头作用,可通过评选星级家政服务员等手段,培养和树立高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也可以请优秀的家政服务人员现身说法,用鲜活的人和事来教育引导城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转变观念,寻找就业岗位,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注重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要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特别是家政服务消费者懂得,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和人格都需要尊重,在需要高素质家政服务人员的同时,同样也需要家政服务用工家庭具有宽以待人的良好素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家政服务业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其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广泛的就业机会,已成为促进一个城市服务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促进弓J导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一次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各及政府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政府专门制定出台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有关政策和相应措施,对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家政公司,给予信贷、各种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以鼓励和扶持家政服务业向产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行业规划,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商务部的三定方案,商务部门是家政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因此市、区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必须增强紧迫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调查核买,全面了解本地区家政服务业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区家政服务业行业规划。要适应新的形势和特点,大力加强对服务业的引导和促进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满足高中低等不同层次需求。引导企业规范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实现行业规范化发展,要积极协调统计部门,尽快建设家政服务统计体系,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为科学决策和行业促进工作提供据,要充分整合现有服务资源,逐步建立服务监督评价机制,要引导企业融入现代流通方式,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手段,推进家政服务规擘化发展,降低服务成本,更好地服务广大城镇居民。

(四)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企业的积极性,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礼仪、操作规则、基本技能技巧等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系列化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开设家政专业,培养家政专业人才。在大学、职业技术院校开设家政专业,促进家政行业与院校的合作,增加家政人才的培养,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家政服务人员,满足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需要和储备。建立家庭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基地。加大家庭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

(五)引导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提高企业化、市场化程度。针对家政服务业的微利性和公益性特点,在资金和政策上将持续的给予必要的支持,譬如税费的减免和优惠政策,贷款政策支持等,扶持本土规模化、诚信好的家政服务机构,引导家政服务业向企业化、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促进家政企业上市。

(六)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低价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将家庭服务供需各方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法制建设,把关乎民生的社会领域立法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法治手段在雇主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寻找制度平衡,同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顺应公众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杜绝“法外之地”,这样才能有效保护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公众的安全感。

(七)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开发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业。


附人民日报对问题保姆的评论

驱散“问题保姆”的阴霾

近年来,“问题保姆”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发,保姆纵火、保姆毒杀老人、保姆抢婴儿等恶性案件令社会震惊和哗然。一些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虐待幼老、偷盗拐骗、杀人投毒等的曝光,给家政行业罩上了一层阴霾,刺激着老百姓“安全感”的神经。

本应饱含温情的行业乱象纷呈,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较低的家政行业从业人员陷入歧途,频现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触犯法律、丧失人性的行为,显示出行业法律法规的孱弱和监管的缺失。

近年来,我国家政行业蓬勃发展,家政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12年至2015年,我国家政行业规模扩大了1.2倍,从业人员增加了47%。但整体上看,行业发展仍不成熟,呈现出小而散、管理粗放、流动性强的特征。家政行业从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且很多企业仅起中介作用,对从业人员的审查筛选、持续监管和教育培训都很不到位。行业监管缺乏严格规范、社会尚未形成成熟的信用体系,给了“问题保姆”以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悲剧事件的“助推器”。

为此,亟须法律“补牢”,加快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维权体系,以法律法规制度夯实行业的标准化门槛。需要对从业者的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性格心理、人品德行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考察,实施严格、有序、专业的管理,杜绝安全漏洞,降低风险隐患,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共安全水平。

应该指出的是,“问题保姆”代表不了整个行业。恶性事件的发生把雇主的权益、公众的安全保障放在了聚光灯下,但其实,家政行业从业者整体的权益维护也同样不容被忽视。保姆超时劳动,缺乏安全培训和安全保护,企业拖欠社保、工资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为此,应该把关乎民生的社会领域立法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法治手段在雇主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寻找制度平衡,同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顺应公众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杜绝“法外之地”,这样才能有效保护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纾解公众对“问题保姆”事件的焦虑,增强公众的安全感。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驱散“问题保姆”的阴霾,除了靠健全法治,还要以法治润育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政行业从业者知法、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让法律红线驻留人心,用人间温情消融心之隔阂。

规范家政行业,既需要筑牢微观基础,也需要建立宏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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