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省!广东某市市直机关选调54人,另湘西州州直遴选55人!
【公告二】2019年湖南湘西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55名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7日。笔试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湖南省直市直遴选②群 260663055
2019年汕尾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汕尾市市直机关职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集中公开选调54名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2.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3.各职位具体选调范围见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在外市和本市各县(市、区)、镇(街道)工作的,应在基层工作服务一定年限(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在本市市直单位工作的须在现市直单位工作服务最低年限3年(含试用期)。
5.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有主管单位的提供主管单位,下同)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汕尾市党建网(http://www.swsdj.gov.cn)广东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发布公告。各选调机关的选调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汕尾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机关联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统一采用网上系统报名方式。选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hanweirc.com (广东汕尾人才网),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关于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成绩等操作指引,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考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系统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25日8:00至9月30日17:00止。(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程序: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系统报名后各招录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9:00至2019年10月9日17:30,资格初审地点由选调单位具体通知。
各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依照选调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选调职位专业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上交相关材料,其中包括“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有关职务(职级)文件”等复印件以及现场填报《拟调入单位任职回避申报表》(附件3)。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10月16日9:00至19日9:00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9:00-12:00。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2019年11月5日后,报考者可登陆广东汕尾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由各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六)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选调机关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职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应递补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三、公示和转任
各选调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统一在汕尾市党建网、汕尾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四、有关说明
1.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3.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各选调机关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汕尾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汕尾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拟调入单位任职回避申报表.docx
点击文末处阅读原文查看附件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2019年9月23日完
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等文件规定,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决定开展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55名。具体见《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管理工作七级、八级职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编在岗;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7、身体健康;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科级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见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新提拔干部任职未满1年的;
7、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7日下午17: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地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各县市委组织部、湘西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委组织部和湘西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或湘西经开区班子会研究后,向州直遴选(选调)单位上报推荐本县市(湘西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名(每个计划限报2人),并填写《2019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汇总表》(附件3),于2019年9月30日前分别向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州直遴选(选调)单位人事科报送汇总表。
(五)资格复审
州直遴选(选调)单位对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州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抽查,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职位推荐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在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采取“笔试”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五、面试
采取“面试”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试”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者参加面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3比例,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环节。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考生。
需进行体能测试的岗位,要在面试前完成体能测试。
六、实践操作
采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的1:3比例,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实践操作环节。
七、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采取“笔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
2.采取“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3.采取“笔试+面试”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采取“面试+实践操作”遴选(选调)方式的岗位,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结果及拟遴选(选调)理由需报州委组织部审定后方可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遴选(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委组织部报告。递补必须从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十、公示
在湘西党建网、湘西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州人社局网站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州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委编办督查科)
0743—8713162(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十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和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附件:
1.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9年县市(区)推荐优秀人员报考州直单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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