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召开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透露,针对云南旅游大省的特性,云南法院在云南各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机构159个,其中旅游巡回法庭72个,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87个,做到旅游案件巡回点全覆盖,对旅游消费者提供最便捷的司法服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崔艳介绍,云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畅通旅游纠纷的诉讼通道、节约旅游者维权成本、多元纠纷调处、传播法治理念、规范旅游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云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今年的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云南广大法官在进行法制宣讲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宣讲,让广大基层公民作为潜在的消费者,熟知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学会依法维权。针对云南特有的消费品市场,如普洱茶网络销售、玉石、翡翠网络销售等,全省法院积极探索了因地制宜的审判思路,积累了良好的审判经验,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此外,云南基层法院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设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站),引导消费者进行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避免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而导致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