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疫”样的“3·15” | 凝聚你我力量,打造放心消费肇庆
3月10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全市各行各业经营者发出《肇庆市放心消费创建倡议书》,倡议在品质至上、诚实守信、维权无忧、线上线下同权等方面,凝聚力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查看:《肇庆市放心消费创建倡议书》
(上下滑动查看)
肇庆市放心消费创建倡议书
全市各行业协会、广大经营者:
凝聚你我力量,打造放心消费肇庆。放心消费环境的创建需要各行各业的诚实守法经营,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创建活动添砖加瓦!
你我添一份责任,消费多一份放心。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3月11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倡议《凝聚你我力量 打造放心消费肇庆——诚信与消费篇》,号召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需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共同努力。
查看:《凝聚你我力量 打造放心消费肇庆——诚信与消费篇》
(上下滑动查看)
凝聚你我力量 打造放心消费肇庆
——诚信与消费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企业的诚信体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诚信是双向的。需要经营者诚信经营,需要消费者依法诚信维权。一方面,经营者需要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在经营活动中恪守诚信原则。拥有诚信,商家才能拥有良好的形象,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消费者需要树立法律意识,理性消费,诚实守信,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诚信,经营者也会予以良性回应。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需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共同努力。
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到之际,我们再一次呼唤真诚,呼唤守信,呼唤诚信经营。凝聚你我力量,发挥行业自律力量,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3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肇庆市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肇庆市消委会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并发布《开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须知》,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查看:《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须知》
(上下滑动查看)
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
开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须知
全市广大经营者:
一、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体现社会性、广泛性、公开性、公益性,遵循自愿参与、公开透明、共同监督、非营利性的原则。广泛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宣传,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并接受消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申请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经营者,由消委会审核后颁发“广东省放心消费创建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示牌,在经营场所悬挂,获得者可将电子版在官网、网络销售页面展示,也可用于对外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申请办理方式请查看附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办理指南)。
二、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遵循“企业自愿承诺,自主实施,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线下实体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高于法律、有利于消费、有利于消费者的要求,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申请获得“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称号的经营者,由消委会审核后颁发“广东省放心消费创建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公示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可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名义对外进行宣传。申请办理方式请查看附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办理指南)。
附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办理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
放心消费创建为自愿参与原则,愿意接受消委会和行业协会指导,遵守承诺活动规则,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办理流程如下:
一、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可向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也可直接向当地消委会申请(附件2)。
二、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电商须有正规公开的经营网址),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
(三)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且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
(四)近两年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三、申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所提供材料真实及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的申明;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受理经营者申请,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集中报当地消委会复核确定。消委会直接受理经营者申请的,可委托行业协会核对,但须最后复核确定。
五、复核确定后,经营者即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市、县(区)消委会和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指导下,制作“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示牌,在经营场所悬挂,也可将电子版在官网、网络销售页面展示。
附件1
“放心消费承诺”申请表
经营者注册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名称 | |||
经营场所地址 | 广东省 市 县(区) (详细地址) | ||
网店名称 | 所属平台 | ||
网店链接 | |||
经营类别 | 商品类 | □家用电子电器类 □服装鞋帽类 □食品类 □烟、酒饮料类 □房屋及建材类 □日用商品类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交通工具类 □农用生产资料类 | |
服务类 | □生活、社会服务类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旅游服务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邮政业服务 □电信服务 □互联网服务 □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卫生保健服务 □教育培训服务 □公共设施服务 □销售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加入的行业协会 | |||
是否连续承诺 | □是 □否 | 连续承诺次数 | |
承诺事项 及具体内容 | 品质 保证 | 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 | |
诚信 保证 | 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 ||
维权 保证 | 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 ||
其他承诺事项及具体内容 | |||
本单位郑重声明: 1.自愿申请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愿意接受消委会和行业协会指导,遵守承诺活动规则,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2.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按活动规则接受处理,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近两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部门其他失信“黑名单”。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行业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消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肇庆市各地消委会联系方式
1、肇庆市消委会 0758-2730315
2、端州区消委会 0758-2736315
3、鼎湖区消委会 0758-2623694
4、高要区消委会 0758-8399315
5、四会市消委会 0758-3341315
6、高新区消委会 0758-3638315
7、广宁县消委会 0758-8660658
8、怀集县消委会 0758-5550315
9、封开县消委会 0758-6715611
10、德庆县消委会 0758-7770315
或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后查看
▼
附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办理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
放心消费创建为自愿参与原则,愿意接受消委会和行业协会指导,遵守承诺活动规则,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办理流程如下:一、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可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称号。具体可向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或经营所在地消委会申请(详见附件2)。二、实体店申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三)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且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三、实体店申请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1)。四、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或消委会受理实体店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及实施细则是否符合本指引要求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由消委会和行业协会指导经营者,制作“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公示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附件1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申请表
经营者注册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门店名称 | |||
经营场所地址 | 广东省 市 县(区) (详细地址) | ||
经营类别 | 商品类 | □家用电子电器类 □服装鞋帽类 □食品类 □烟、酒饮料类 □房屋及建材类 □日用商品类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交通工具类 □农用生产资料类 | |
服务类 | □生活、社会服务类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旅游服务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邮政业服务 □电信服务 □互联网服务 □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卫生保健服务 □教育培训服务 □公共设施服务 □销售服务 □其他商品和服务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加入的行业协会 | |||
承诺事项及具体内容 | 适用 商品 | ||
退货 期限 | |||
退货 约定 | |||
本单位郑重声明: 1.自愿申请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愿意接受消委会和行业协会指导,遵守承诺活动规则,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2.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按活动规则接受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行业协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消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肇庆市各地消委会联系方式
1、肇庆市消委会 0758-2730315
2、端州区消委会 0758-2736315
3、鼎湖区消委会 0758-2623694
4、高要区消委会 0758-8399315
5、四会市消委会 0758-3341315
6、高新区消委会 0758-3638315
7、广宁县消委会 0758-8660658
8、怀集县消委会 0758-5550315
9、封开县消委会 0758-6715611
10、德庆县消委会 0758-7770315
或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后查看
▼
端州:疫情期间处理消费纠纷案件300余件据端州区消委会介绍,在疫情期间,消费合同类投诉比起去年同期增长明显,除了涉及口罩的价格和质量投诉较多外,消费类纠纷主要集中在由疫情影响的餐饮服务类合同、婚庆类合同、网络买卖合同、旅游类合同的解除方面。
在1月24日至3月12日的疫情防控期间,端州区消委会受理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共325件,其中投诉100件,举报225件。截至3月12日,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已办结2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9.77万元。
鼎湖:筑牢药械行业疫情防护墙自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鼎湖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攻坚克难,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场秩序稳定,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截至上周,鼎湖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等防控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508家次,处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11件,督促药店实名登记上报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18989人次,立案查处零售药店涉嫌销售无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3宗。
高要:打造“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环境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高要区消委会探索立体多元宣传教育方式,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途径,以视频、图片、海报、文字、声音、公益广告等生动多样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科学消费理念,倡导安全文明消费行为;广泛宣传高要区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引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消费维权格局;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思路举措,凝聚力量打造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广泛宣传诚信消费理念,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营。
尽量参加合法单位的消费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
投诉举报请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
肇庆文明网 陈辉 综合
来源:肇庆市场监管、端州发布、文明端州、文明鼎湖、文明高要、高要发布
编辑:陈辉
审核:坤坤、邝小云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篇:肇庆最美逆行者,你义无反顾的样子真美!
“肇庆市2019年十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奖名单出炉啦!
肇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Logo和广告用语有奖征集活动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