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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符合政策生认定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政策生的界定
在本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
(一)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
(四)进藏干部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本市援派干部。
(五)本镇因公殉职基层干部。
(六)本镇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
(七)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经认定(或评定)为领军人才的。
(八)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或在本镇居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的。
(九)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持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
(十)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十一)本镇博士后在站人士。
(十二)本镇华侨。
(十三)持有效期内本镇居住证的台湾人士。
(十四)本镇户籍人士。
(十五)在本镇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顺德区内连续缴纳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
三、接受政策生报名的学校
西滘小学、马龙小学、碧江小学、坤洲小学、西海小学、三桂小学、朝亮小学、林头小学、广教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备注:我镇其余的公办学校因户籍生和人才子女人数已超额,因此不再接受政策生的报名。
四、招生方法
(一)招录原则
1.招录原则。镇教育办将根据志愿、赋分结果、学位数等情况按照“志愿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开展政策生的招录工作。
2.招录顺序。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先招录第1-14类政策生,再招录第15类(社保类)政策生。其中,第1-14类政策生符合条件即可招录,不需要计算赋分;第15类政策生则采用赋分办法进行招录。
3.第15类政策生的招录办法。
(1)志愿相同,赋分高者优先安排;
(2)志愿、赋分均相同的第15类政策生,按其父或母的另一方在北滘镇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总时间长短进行排序招录。如上述条件仍相同,则由镇教育办协调安排。
(二)第15类政策生的赋分办法
政策生父母双方均符合赋分条件的情况下,只计算一方的赋分。第15类政策生的赋分办法:符合条件的最低赋分为100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超过5年的,每超1年加1分,不足1年不赋分,总赋分不设上限。
五、招生安排
(一)报名时间
4月13日(星期六)0时-4月17日(星期三)24时。
(二)报名办法
1.政策生报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2)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政策生证明材料一览表》的要求,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政策生证明材料一览表》
2.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政策生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北滘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如需要学校协助报名,请提前致电学校预约。
政策生报名网址和二维码:http://zs.sdedu.net
(网址招生报名期间开放访问)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北滘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3.现场确认。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14:30-16:30,请报名儿童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网上报名的第一志愿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六、招生结果公布和学位确认
(一)赋分结果公布及复核办法1.赋分结果公布办法。6月18日前在“魅力北滘”和“北滘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公办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赋分结果。
2.赋分复核办法。监护人如对赋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点提出赋分复核申请,如在该时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对赋分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二)录取名单公布及学位确认办法1.录取名单公布办法。6月28日前,在“魅力北滘”和“北滘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公办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
2.学位确认办法。由各公办小学组织录取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位注册确认。
北滘镇公办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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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项
(一)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已递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不需要再到学校报名。
(二)错过报名时间的政策生,由监护人自行安排入学事宜,镇教育办不再统筹安排。
(三)在招录工作中,按照上级长幼随学政策,如家庭中已有子女在某小学就读,家长可以申请第二个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镇教育办将视学位情况优先统筹安排。
(四)每一个适龄儿童只需要到其中一所小学报名即可。凡已有小学学籍的均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佐证材料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凡是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申请。
(六)凡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七)本方案仅限当年有效。未尽事宜,由镇教育办负责解释。
八、工作咨询电话
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联系电话:0757-23271061、0757-23271030、0757-23271075
北滘派出所:负责居民身份证、户籍信息的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6332880、0757-23602263
北滘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居住证明的办理和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6675050
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投资、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633593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工商登记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9892020
北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验证证明。联系电话:0757-26664310
区社保局北滘办事处:负责社保缴费信息的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6326877
区税务局北滘分局:负责纳税年限和纳税额的核查工作。联系电话:0757-26675823
来源: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编辑:石皓琳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