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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高冷知识:美国大选装X必备| 数说司法 | 第113期

2016-10-11 王禄生 数说司法

对于美国大选可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数说司法」推出美国大选系列,多角度挖掘这个星球备受瞩目的“群众运动”。


本期关注四个冷门知识。有什么比镇定自若地说出那些不为人知的高冷知识更酷的呢~~~


▌▌拗口的选举日

按照官方的表述,美国大选日是“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是不是有些拗口?以至于国内有些媒体直接简化为“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二”。殊不知这是根本的错误。


下面的日历一目了然。今年“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二”是11月1日,而“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则是11月8日。美国大选日设置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避开11月的第一天(比如今年)


为何选择11月?原来,美国建国之初是个农业国家,选举日的设定要便于广大美国农民们参加投票,那就一定不能是农忙时期。


11月庄家已经收获完成,气候又很适宜到县政府所在地投票。庄稼要是没有收成(10月),农民通常不能安心投票;如果进入冬季(12月),旅行不便也会影响投票的热情。


1815年费城选举日

实际上,美国建国之初,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总统选举日的日期。各州可以灵活确定。


于是,各州选举日五花八门,从4月到12月不一而足。


直到1845年,美国联邦才正式吸收了纽约州的经验,把“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确定为为全国统一的选举日。


也许有小伙伴们问,为什么是星期二?不是星期三或者周末?


原来,纽约人认为,周末是需要休息的。设置在星期二,民众可在周末休息后的周一启程前往投票点。周二到投票点完成投票后返程,正好赶上周四的“集市日”market day。好人性化的赶脚有木有?


以后要是有人再说大选日是“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小伙伴们一定要无情地指出错误,并balabala一通侃晕对方~


▌▌总统非直选

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民主国家,美国的总统居然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选),而是由50个州538名“选举人”组成的“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


任何一名候选人率先获得270张“选举人票”就赢得大选。因此,在美国大选中,“选举人团”投出的“选举人票”被称为“大票”。


“大票”根据各州的议员数量进行分配,自然形成了大州与小州之分。比如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就达到55张,而华盛顿特区只有3张。故而,美国大选历来有“得大州者得天下”的说法。


美国各州选举人票分配图

那么,普通民众在选举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原来,在美国大选中,普通选民的选票被称为“小票”,与“选举人”的“大票”对应。


在每年11月的大选日,各州选民投票(小票)选择本州支持的总统候选人,同时也选出代表本州民众的“选举人”。在12月,各州“选举人”会根据本州选民的意愿投出“选举人票”从而决定总统的归属。也就是说,严格上讲,美国大选要12月才揭晓。


当然,由于“选举人”原则上需要按照各州民意来投出“大票”,因此,实际上11月大选结果就已经出台。注意,我只是说“原则上”~历史上可有不少临阵倒戈的“选举人”


目前,除了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之外,美国其余48个州都奉行赢者通吃的原则,即只要某个候选人在本州民众中获得了较多的支持率,哪怕是只多一张“小票”,那么该候选人将获得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大票)。这种体制被长期吐槽,认为它不是真正的民选总统制。


赢者通吃的规则使得美国总统选举结果与民意存在不协调的可能。也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赢得“小票”的候选人不一定能够最终赢得选举。这也是人人常常说的——赢了民意,输了选举。举例而言:

  • 假设美国只有两个州——大州与小州

  • 大州有50万选民和50张选举人票

  • 小州10万选民和10张选举人票

  • 在大州,选情极度焦灼:A候选人在大州以1张小票的微弱优势“赢者通吃”获得了50张选举人票

  • 在小州,B候选人则高歌猛进,在以10万张小票的优势“赢者通吃”获得了10张选举人票

  • B候选人获得了远超过A候选人的“小票”,但最终登上总统宝座的却是获得更多“大票”的A候选人

在美国历史上一共发生过4次赢了民意、输了选举的情况,分别是1824年、1876年、1888年和2000年。


比如1888年的选举中,共和党候选人哈里森一共获得5,439,853张普选选票,比民主党候选人少了10万张“小票”。但最终赢得选举的仍然是获得更多“大票”的哈里森。


又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小布什与戈尔的“世纪大战”。


小布什与戈尔的“世界大战”因为惊动了美国最高法院而载入史册

当时,小布什一共获得了全美选民47.87%的“小票”,而戈尔却获得了48.38%的“小票”。但是在“选举人票”上,小布什却以271:266的微弱优势当选。


近年来,令美国政坛颇为担忧的是,选民参加率在过去半个世纪持续下降。上世纪60年代,平均有62%的登记选民参加了大选投票,而到了本世纪,这个比例下降到54%。在2014年的中期选举中,只有34.4%的登记选民参加了投票,是70年来的历史最低。


如果大家再和小伙伴们聊起美国大选,可以幽幽地说:谁说美国总统的民众直选的?历史上赢了民意输了选举的也大有人在呀!有没有感觉格调立刻提升?


▌▌众议院也能选总统

前面说了,美国目前一共有538张选举人票,率先获得270张的候选人赢得大选。


然而,如果有多位候选人参选,但没有一个人获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虽然美国两党制,但是并不排除独立候选人参选),那么总统将由众议院选举产生。


当然,美国历史上两党独大,从未出现过未达270张选票的情形。


明天您就可以告诉小伙伴:知道吗?美国参议院也能选总统!


▌▌失信的选举人

前面已经给大家分析过美国大选中“小票”与“大票”的区别,并且在通常情况下,“选举人”都会按照本州的民意来投出“选举人票”。


然而,有原则就有例外。历史上也有“选举人”不顾本州民意,违背誓言而临阵倒戈的情形(“选举人”通常需要宣誓承诺会按照本州民意投票)


这些“调皮”的“选举人”被统一称作“失信选举人Faithless elector 比如在1988年的选举中,西弗吉尼亚州就有1名“选举人”把“大票”投给了Lloyd Bentsen,然而,Michael Dukakis才是那个赢得西弗吉尼亚州选民较多支持的候选人。


在美国选举史上,一共发生过22次,共计179名“失信选举人”。其中有106人是因为私人原因而违背誓言投票。比如前文提到的1988年那名西弗吉尼亚州的选举人就是因为反对“赢者通吃”的规则而搞了一次抗议。


当然,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个体行为,唯一的一次选举人大规模的“失信”事件发生在1836年的选举中,弗吉尼亚州的23名选举人集体违背誓言而将选举人票投给了其他候选人。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选举人失信事件。


那么,这些失信的选举人会受到何种处罚?通常来说,没有任何处罚


目前,美国有21个州没有任何处罚失信选举人的法律,而29个州+哥伦比亚特区虽然有关于处罚失信选举人的法律,但从未使用过。有些州虽然不处罚失信选举人,但却规定他们投出的“选举人票”无效,比如密歇根州与明尼苏达州。


红色州的法律明确规定处罚失信选举人

做个预告:下期「数说司法」将盘点美国历史上总统的各项之最,包括最憋屈与最悲剧的总统,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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