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检察】市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拉开序幕!
7月15日上午,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璋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伟正主持会议,并传达内设机构改革相关精神,介绍说明中层干部选任、员额检察官遴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方案和政策。
▲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孔璋
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以内设机构改革为重心的各项重大人事工作正式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孔璋就市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提出三点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内设机构改革是高检院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整体部署,立足实际、把握规律、放眼未来,为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视野,深刻理解改革部署和要求,准确领会改革精神实质,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院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四大检察发展新格局新要求的历史选择,是全面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保证。
2
强化主体意识、全员动员参与
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市院机关的这次改革是业务机构和综合机构同步改革,涉及机关干部的调整,定岗定人一体推进。全体干警作为改革的主体,要强化责任担当,正确对待机构职能的合与分、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个人得与失的关系,提升内设机构改革的认同感。在机构与人员力量配置上,要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扎扎实实抓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合理调整人员配置。
3
强化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各项任务
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一步。要精心筹划运作,确保纪律严明;认真做好工作衔接,落实机构职能运行;抓好统筹兼顾,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统筹推进,以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体现改革的效果。
随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全市检察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改革的聚合效应,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公信力和专业能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开拓性、创新性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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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编辑:罗闻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