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大意失火烧山林,公益诉讼助修复
3.12
植树节
Tree-planting Day
大意失火烧山林
公益诉讼助修复
曾经的满目疮痍,如今已生机盎然,
是谁让这片山林的命运悄然改变?
请与小编一起走进
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植树节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2日,临海市杜桥镇某村的汪某在森林防火期内在个人自留山上焚烧枯叶时,引发森林火灾,烧毁大片山林。
经林业部门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2.77公顷(41.6亩),且过火山林系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公益林。
2020年9月15日,汪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冯俊贤
临海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什么是“生态公益林”?
生态公益林具有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改善环境质量等多项生态功能,对于维护生态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该如何追究汪某的责任呢?
汪某烧毁生态公益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除了应负刑事责任外,还应当负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我院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完成火烧迹地修复及在台州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汪某在正义网上公开致歉
△汪某植树复绿
现在山林恢复得怎么样了?
据我们现场踏勘和林业部门反馈,目前6000余株优良树苗已完成栽种,汪某已基本完成复绿责任。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们对汪某提起的公益诉讼,不仅仅让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进行补救,更重要的是对潜在的、有类似行为的人给予了警示和震慑,同时向全社会宣传维护美好环境和践行修复性执法理念,对被破坏的森林资源及时予以补置修复,保护咱们的绿水青山!
△新栽种的树苗已基本存活
守护绿水青山
我们一直在行动
来源:临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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