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三个规定”丨逢问必录,别再打听案件啦!
老领导:“小王,你手头的案子办得怎么样啦,当事人是我的一个亲戚……”
老友:“王哥,听说我发小的案子是你办的,能不能帮个忙……”
同学:“老同学,好久不见啊。你手头是不是有个案子……”
别再“打招呼”了,这个忙不能帮!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以漫画、微视频以及通过设置电话、手机彩铃等方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
专题学习
今天,台州市检察院通过支部学习会形式,组织干警专题学习领会“三个规定”,观看“三个规定”解读视频、学习相关文件以及听取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等。学习会上,干警们还进行了“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
支
部
学
习
下一步,台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契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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