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是一名会计,在本职工作之余,他给自己找了一份副业。通过VPN登录暗网,下载一些免费的含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后续再通过与他人交换等方式获取更多的同类文件。
接着,黄某某使用境外的聊天app,开始兜售这些文件。5元、8元、15元、20元……一笔笔小账积累成6000余元的总额。
这些个人信息,有的是学龄孩童的父母信息,有的是各大银行的客户信息……就此一次次被传播,被用于广告营销,甚至是违法犯罪。
经统计,黄某某非法获取、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400余万条。得知自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00余万条,黄某某本人非常意外。他提出,自己并没有向他人出售如此之多的公民个人信息。
黄某某虽然没有将这4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全部出售,但非法获取、提供是毋庸置疑的。400余万条,已经远远超出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他终将接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