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中院审委会专题学习《决定》 检察长应邀列席
6月6日下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应邀列席,并对《决定》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主持会议。
会上,王美鹏检察长表示,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行动,是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重要保障,是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引领、助力赋能的重大举措,为推进我市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决定》的出台,不仅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合作提供了有利契机。法检两家将一同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要义,全面凝聚司法共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构建良性互动法检关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协作机制,以更优质的法检合作,筑好法治台州建设的“同心圆”,为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周庆院长指出,《决定》意义重大,在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周年之际施行,具有鲜明的浙江辨识度,是浙江省一体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全市两级法院要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处理好亮点与焦点的关系。合力探索民事法律监督新路径,助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台州建设。二是处理好重点和痛点的关系。勇于承担审判机关主体责任,掌握工作主动权,不要让监督工作的重点成为未来长期的痛点。三是处理好试点和特点的关系。加强法检互动,落实落细台州首次法检联席会议上通过的12项协作机制,打造具有台州辨识度的司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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