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 王美鹏: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法治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今天(8月1日)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撰写的理论文章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法治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在《人民日报》9版刊发
王美鹏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检察工作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地方检察机关要全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涵和要求,在实践中探索路径、完善机制,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法治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正确理念,守护公平正义。以正确理念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办案,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提升“从政治上看”的能力,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至上,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治罪与治理并重等司法理念,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科学体系,提升工作质效。在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一体化既是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原则即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发挥一体化优势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有效的体系,更好实现检察履职各个环节的统筹协调。在纵向上,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的领导监督、业务指导和支持,完善重大案件督办领办等工作机制。在横向上,强化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在诉讼监督上的紧密衔接,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各要素之间的耦合性,最大程度聚合力、提质效。
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履职尽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历史责任。聚焦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才能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和监督刚性。依托基层实践进行创新,进一步完善“共联检察”机制,通过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走进基层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加强能力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根基。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用好检校合作框架平台,通过互聘互派、教育培训、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等合作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注重让年轻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砺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检察队伍的数字意识、数据思维、数智理念,提升其收集数据、运用数据、分析数据的能力,激发检察队伍创新办案的活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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