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头版丨台州推广“共联检察”模式 将法律监督的触角最大限度延伸到群众中
8月16日,《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报道
台州检察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
“共联检察”
台州依托13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广“共联检察”模式
将法律监督的触角最大限度延伸到群众中
两名老人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却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甚至引发一起故意伤害刑事申诉案件。要解决案子,就要先解开心结。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曙光带队到天台县街头镇人大基层单元代表联络站,与调解团一起倾听双方诉求,充分释法说理,两名老人在“共联检察”街头站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被害方自愿撤回刑事申诉请求。
纠纷高效解决,得益于“共联检察”模式。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该模式,将法律监督的触角最大限度延伸到群众中。其中,“共”指履职方式,即检察机关在共融、共建、共治中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联”指履职导向,即达到推动检民联心、密切代表联系、贯通监督联结等效果。台州检察主动融入人大基层单元建设,依托全市13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逐步推广“基层单元+检察”的共联模式。
相较于法庭和派出所,检察机关履职触角延伸不足、覆盖不够,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感知度不高。而“共联检察”可以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有效整合人大基层单元代表联络站和基层检察室等治理资源,以小单元彰显大作为、发挥强效能。
今年2月,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三门县人大代表和“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反映,每年鸟类繁殖期,白鹭栖息地江边山附近,都存在村民偷白鹭鸟蛋、捕杀白鹭等现象,同时有的村民会砍伐树木、开垦山林,对白鹭生存环境造成威胁。检察官马上展开调查,了解到江边山是三门县5处鸟类重点栖息地之一,白鹭品种繁多,其中小白鹭、大白鹭、牛背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而黄嘴白鹭、岩鹭被列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为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案汇报,并提请联动监督。4月,该院依托“共联检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系列专项活动,在海润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白鹭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巡回听证会。会上,检察官通过图片直观呈现栖息地遭受破坏范围、程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释明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听证员们充分讨论达成优化保护措施的一致意见。与会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加强监管、密切协作,共促整改落实到位。
前不久,承办检察官和人大代表一起回访江边山,看到白鹭尽情戏水觅食、翩翩起舞。“现在偷鸟蛋的少了,警示牌、监控等设施设置得很规范。”全程参与白鹭栖息地保护整改工作的三门县人大代表、江边村村民陈中格由衷说道。
今年以来,台州各地依托“共联检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调查等检察业务活动,进行法治宣讲119场22万余人次,听取群众建议、控告申诉等292件,开展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对象评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159件,在“站内+站外”“线上+线下”“输入+输出”“多跨+协同”中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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