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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返乡大学生们看过来!镇(街、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报名开始啦!

金都招远 2023-09-13

招远青年们

想为家乡的发展出一份力吗?

想不留遗憾吗?

让自己的青春绽放在招远的土地上

现在机会来了

共青团招远市委

公开招聘镇(街、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工作正式启动

快来报名吧!


为进一步推动招远市县域共青团改革落地落实,充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搭建青年成长锻炼实践平台。经研究决定,团市委面向全国高校选拔若干名招远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兼职全市各镇(街、区)团(工)委副书记。


一.选拔计划


本次选拔面向全国高校招远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兼任各镇(街、区)团(工)委副书记,原则上任期为1年(2023年8月—2024年7月)。

1.工作岗位:全市15个镇(街、区)团(工)委各选拔1-2名招远籍优秀大学生(含研究生)兼任团(工)委副书记,具体选拔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工作方式:任职期间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相关工作,在校学生在校期间采用“线上”远程模式协助兼任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保持常态化联系;寒暑假期间采用“线下”实地实践模式到岗协助兼任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3.岗位待遇:一经任用即颁发聘书。任期结束会同兼职单位进行任职评议,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于表现优秀的兼职团组织副书记颁发荣誉证书;对于评议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兼职团组织副书记,结合个人意愿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团市委将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直至终止其聘任资格的措施。大学生镇(街、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毕业离校后即自动解聘。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2.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能够保证充足的兼职工作时间。3.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应为招远市。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奖学金获得者、各类竞赛获奖者、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列入选拔对象。6.未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未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未有其他影响兼任团组织副书记的情形存在。三.负责工作



1.促进校地合作。团组织兼职副书记寒暑假期间需到兼任单位全职协助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校期间需配合兼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校地合作。

2.开展政策宣讲。利用招远籍返乡学生优势,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讲活动,切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3.协助团务工作。在镇(街、区)团(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共青团工作要点,协助团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之家建设、发展团员、团费收缴、智慧团建系统运营管理等团务工作。

4.联系服务青年。配合兼职团(工)委组织策划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关心关爱、青年创业就业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紧密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带领团员青年创业就业、反哺家乡和开展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安全隐患排查、法治教育宣传、防溺水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5.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招远发展,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出发,依托多媒体宣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形式,积极宣传本市风土人情、人才政策、活动资讯等。

6.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拔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

2.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愿报名,各镇街区也可向团市委推荐人选。报名大学生须填写并提交(1)《2023年招远市镇街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3)个人在校证明(学生证或一卡通照片等);(4)一段2分钟以内的竞选视频(录制视频包含自我介绍、岗位规划和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报送至团市委公务邮箱gqtswadmin@yt.shandong.cn。

注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报名。报名可选镇(街、区)为开发区、温泉街道、大秦家街道、泉山街道、罗峰街道、梦芝街道、辛庄镇、蚕庄镇、张星镇、阜山镇、玲珑镇、金岭镇、齐山镇、夏甸镇、毕郭镇,建议各位同学根据居住地就近报名。

3.资格评定:团市委联合各镇(街、区)团(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评选。

4.公示:评选通过者将在“共青团招远市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

6.聘用:试用期结束后,由团市委和兼职单位共同决定为受聘人员发放聘用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实践期间,要严格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镇(街、区)管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2.实践中途不得随意离岗,因故提前终止实践的需提前三天报告镇(街、区)党委、团(工)委备案。

3.实践结束后,对于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由镇(街、区)出具工作鉴定,由团市委给予荣誉奖励;对于工作不合格或者提前结束服务期的人员,镇(街、区)不予出具工作鉴定,且团市委不兑现荣誉。

 咨询电话:80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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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青团招远市委

责任编辑: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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