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冬季电动车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12月3日,直属大队副大队长、高新大队负责人彭红青携一中队中队长毛群发、二中队中队长万彧走访电动车销售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对销售车辆进行全面排查。 彭红青一行人来到销售点,发现一些售卖的车辆被私自安装上了新型遮阳伞。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不仅影响车辆稳定性,而且容易遮挡视线,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擅自给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彭红青要求商家拆除遮阳伞,保证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标准之后才能进行售卖,并告诫商家售卖车辆一定要符合标准,不要误导消费者。民警对商家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告知商家电动车挂牌的要求,坚决抵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引导商家售卖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强化源头管理,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鹰潭开展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创城攻坚】“闯红灯”、“逆行”曝光!
【创城攻坚】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曝光(十)
【创城攻坚】 机动车闯红灯曝光(二)
【创城攻坚】女交警做表率 “创建”路上展风采
【知危险 会避险】7小时帮助伤者家属找到肇事嫌疑人
【知危险会避险】无牌无证三轮车非法载人上路
【创城攻坚】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实地督查助力创建工作
来源:直属大队
编辑:邱莉红 审稿:洪忠敏 核发:唐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