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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大挂货车司机酒驾被查,后果很惨痛!

鹰潭交警 2023-06-08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已经深入人心
酒驾、醉驾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有人不以为然
竟然酒后驾驶营运大挂货车
案情回放

10月18日晚,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辖区龙虎山大道执勤,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21点20分许,执勤人员对牌号为赣E**748的大挂车进行检查询问时,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感觉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交警的询问,黄某一开始承认喝了一瓶啤酒,再进一步询问后,承认喝了约2两的白酒。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经查,黄某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所驾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车,车辆属于上饶市某运输公司,属于营运性质,黄某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黄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驾驶证被吊销,也就意味着黄某将不能再从事驾驶工作。

交警提示:该案教训深刻!货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谋求生活,需时刻牢记安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倘若放松警惕,置安全和法律于不顾,那么,相当于自毁安全之路,违法后果很可能是悔不该当初、无法承受之痛。



酒驾醉驾屡禁不止
以身试法终将被严惩

鹰潭交警再次提醒
喝酒莫贪杯  喝酒莫驾车
风里、雨里
白天、黑夜
城区、乡村
交警蜀黍各个路口等你
你们平安抵达
蜀黍才能安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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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高新大队     撰稿、视频剪辑:邱莉红

编辑:邱莉红    审稿:罗依诺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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