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投资杯”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国际象棋广西赛区海选赛(暨2017年广西国际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南宁市工人文化宫
广西鑫华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南宁市华衡小学
桂林科葑国际象棋文化推广中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6日-7日(6日早上8点前报到,7日下午离会)
地点:南宁市工人文化宫
五、竞赛项目
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
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
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
少年儿童男子团体
少年儿童男子个人
少年儿童女子团体
少年儿童女子个人
六、运动员资格
1. 获得运动健将(含)及国际棋联棋联大师FM(含)以上称号(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健将的公示信息及国际棋联网站 www.fide.com 的运动员信息为准)或者国际等级分达到2000(含)以上(以国际棋联2017年3月1日公布信息为准)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2. 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 具有广西户籍或在广西区内幼儿园、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已经注册在广西的国际象棋业余运动员;各市(县)体育局、协会;各培训机构、幼儿园;各大中小学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4.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各组别每个参赛队伍男子棋手3人以上(含3人)可计算团体成绩,女子棋手2人以上(含2人)可计算团体成绩。
七、竞赛组别
1. 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 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 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 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 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1947年1月1日以后至1972年12月3日出生。
4. 15岁男子、女子组:2002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5. 12岁男子、女子组: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6. 10岁男子、女子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7. 8岁男子、女子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 各组别分开比赛,若人数不足,相邻组别并组,分别录取名次。
3. 团体、个人名次一次决出,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赛制和轮次。
4. 比赛用时:快棋男子、女子、中老年组每方25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其它组别采用双方共用30分钟,棋局仍未结束的每方10分钟包干,裁判员试情况在开赛时或中途放钟。
九、设奖类别、录取名次及奖励
1. 各组个人录取前12名,不足16人,录取前8名,不足10人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第一至三名授予奖杯、证书,第四至十二名授予证书。
2. 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不足6队(含6队)减1录取,授予牌匾和证书。
3.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4. 快棋男子业余个人组、快棋女子业余个人组、快棋中老年业余个人组第一名代表广西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国际象棋总决赛。
十、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
1. 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广西社会运动发展中心指派,部分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派。
2.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1. 参加快棋男子、女子、中老年组棋手请于4月24日前填写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2317875680@qq.com;参加其它组别棋手请于4月27日前填写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 2317875680@qq.com。
联系电话:18154782679,15678881003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
2. 参赛棋手5月6日8:00前至比赛地点报到。
3. 报名后如有弃权、不报、换人者以书面形式并经大会批准,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下一届比赛资格。
十二、器材和经费
1. 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体育局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2. 参赛人员比赛期间往返差旅、食宿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3. 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
1. 业务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2. 参赛棋手须配合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事公益推广活动。
3. 参赛人员须参加颁奖仪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赛事组委会批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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