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定纷止,以人为本促和谐——广仲“游记之星”从“探和”到“谈和”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游记
是对旅行进行记录的一种文体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通过写游记
所见所闻转化为心路历程
古有徐霞客
用日记体的方式
记录旅行观察所得
地理、水文、地质、植物等现象
均被一一集结成册
可谓是最著名的“游记达人”之一
2021年在广仲
一群青年秘书“我手写我心”
围绕主题出游活动
结合自身的工作与生活感悟
写出一篇篇游记心得
其中,知识产权仲裁院的林思敏
以“探和文化,谈和文化”为题的感悟
将个人理想的发展
融入对工作和社会的思考
获得了广仲“游记之星”桂冠!
“读万卷书,还需行万里路”,为激发干部职工体验旅行的乐趣,在旅途中寻找生活真谛、感悟人生美好,广州仲裁委员会开展了2021年3月“游记之星”的评选工作。本次活动中,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共推荐了13篇游记。经专家评议小组分别对每个作品进行打分、点评,最终由知识产权仲裁院林思敏获得“游记之星”。
一场洗涤心灵之旅
——从“探和”到“谈和”
什么是“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出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在佛山顺德,有这么一座以“和”命名的建筑——和美术馆。
和美术馆由建筑师安藤忠雄担任设计,总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材料为清水混凝土。设计师将光、水、风等自然元素融入到这座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美术馆中,通过一种“特征对立”的手法,形成了由简单的圆形和方形构成的建筑形体。据资料介绍,作为中心的圆形,其重心和尺度伴随着高度发生偏移,产生了由内到外,由建筑到城市,缓缓扩散的效果。这是对古建筑“天圆地方”的传承,也是一种“与光影对话”的现代风格建筑。
去年12月,林思敏在广仲组织的“探和文化,传岭南情”主题党日暨秋游活动中,前往和美术馆进行参观,身体力行感悟“和”文化。置身和美术馆的她,在这一方工业强区与岭南本地文化共生的土壤上,对“和”有了更多元化的理解。艺术是本土的,也是世界的。思维与想象,原本就是一个圆,看似有边界,实则趋向无限。
和美术馆之“和”象征着和谐安泰、地利人和。走进美术馆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上圆下方的建筑外体。建筑形态中的圆和方看似两个对立面,但二者的融合却十分和谐。视觉对比所产生的空间差异感,让美术馆增添了个性和内涵,传承着中国古建筑“天圆地方”的设计理念。“和”既是协和,也是混和,是设计师安藤忠雄对空间融合的创新与追求。
——节选自林思敏《探和文化,谈和文化》
一篇游记
——是心得,更是工作感悟
对“和”的理解,贯穿了林思敏的工作理念。自2017年1月入职以来,作为一名办案秘书,林思敏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办案秘书应尽职责。在妥善处理好综合事务的同时,高效高质完成办案工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171件,包括网络案件108件,传统案件63件。全年无撤销、不予执行、发回重审案件。
2020年11月9日起,林思敏获得宝贵的机会抽调到机关党委工作小组锻炼3个月。面对全新的工作内容和环境,她以新人之心态,虚心学习、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撰写2020年“基评”活动自评报告、关心下一代报告、消费扶贫总结等多篇材料,其中一篇访谈材料被刊登至广州机关建设报纸头版。除了组织2020年度主题党日暨秋游活动外,她平日还定期组织公益电影观看、公仆杯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与此同时,虽然她在借调期间暂停收案,仍然审结线上单案18件、传统案件5件,并完成年度清案计划3件,将借调期间对案件的影响减少至最低,实现了办案业务与综合事务的和谐平衡。
出色的工作表现,使林思敏在广仲工作期间连续三年获“优秀工作者”称号。她积极响应宣传推广“广州标准”的号召,联系境内外多家仲裁机构,促成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多家国内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此外,作为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中心的对接人,她成功促成ODR平台的首次国际推介,举办在线研讨会暨ODR平台演示会,全程用英语向境外嘉宾演示ODR平台,扩大ODR平台的国际影响力。在“包容差异,求同存异,多元开放”的“和”思想指引下,林思敏在促成不同国家、地区、组织在同一平台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道路上一直前行。
ODR平台首次国际推介
“和”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实践。文化需要弘扬,实践需要践行。浩瀚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中华各族儿女秉承着“和”的理念,传承和平,以和为贵,人心和善,铸就了优秀的文化历史和高度的文化自信。传承“和”文化,并将其发扬光大,需要我们知行合一、身体力行。
——节选自林思敏《探和文化,谈和文化》
一种广仲文化
——以和为贵, 以人为本
可以说,“和”文化是广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和为贵定纷止,以人为本促和谐”的理念,在处理案件时,尊重法理,兼顾情理,让仲裁更有温度温情,真正地让各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是每一位广仲人在工作中所坚持与追求的。
近年来,广仲在创新纠纷多元化化解的路上步履不停。广仲紧抓“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商事仲裁制度作为国际法律合作和规则衔接“最大公约数”的独特优势,不断拓展“一带一路”朋友圈,大力推进与境外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在“广州模式”的示范效应下,涉外仲裁业务保持全国领先。今年第一季度,涉外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增长76.5%,标的额是去年同期的2.4倍。广仲将一如既往地以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作为目标,积极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竭诚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更加经济、便捷、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倡导“和文化”,乃法律人之担当。“以和为贵定纷止,以人为本促和谐”。结合工作实际,“和”文化的理念在司法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和”不是忍气吞声的妥协,也不是毫无原则的附和,更不是拒绝承认矛盾对立,而是在追求相对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用更高的统一去化解矛盾。
——节选自林思敏《探和文化,谈和文化》
以和为贵、与人为善
是我们的文化认同
“和谐”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展望未来
以“游记之星”林思敏为代表的广仲人
将继续秉承“和”文化的理念
将其贯穿于日常法律工作中
致力让纠纷圆满解决
让双方当事人
“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
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充分发挥仲裁作为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一环的作用
服务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为国际仲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崇正义
尚和合
求大同
附:林思敏《探和文化,谈和文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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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和”文化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概括了中国人的处世智慧和人生哲学。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的徒弟有子在《论语·学而》中说,“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人和”的观点,“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礼记》也记载“阴阳和万物得”。自古至今,“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前提。
2020年12月,本人参加了我委组织的“探和文化,传岭南情”主题党日暨秋游活动,前往佛山顺德两座以“和”字命名的旅游胜地——和美术馆、岭南和园进行参观,这场探索文化之旅,也是洗涤心灵之旅,让我对“和”的理念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认识,下面我将从“探和文化”到“谈和文化”。
和美术馆之“和”象征着和谐安泰、地利人和。走进美术馆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上圆下方的建筑外体。建筑形态中的圆和方看似两个对立面,但二者的融合却十分和谐。视觉对比所产生的空间差异感,让美术馆增添了个性和内涵,传承着中国古建筑“天圆地方”的设计理念。“和”既是协和,也是混和,是设计师安藤忠雄对空间融合的创新与追求。美术馆中让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目前世界唯一建造的“清水混凝土双螺旋楼梯”。这条自高处盘旋而下的楼梯,打造了中央圆的空间,灰色地面的同心圆纹理如同层层展开的水面涟漪,呼应着和美术馆周而复始的“圆形构成”,安藤忠雄正是通过“圆”来展现“和”的理念。除建筑设计外,美术馆内的主题展览让各种文化交相辉映。无论是独具地域特质的岭南画派、还是中国近现代书画作品,亦或是国内外当代艺术藏品,无处不体现着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人工与自然的共生,本土与世界的对话,巧妙地回应着美术馆设计之初“和谐统一”的主题。
岭南和园之“和”寓意着和顺美满、和平盛世。作为岭南建筑,和园遵循中国传统“北山南水,负阴抱阳”的景观形式。老子《道德经》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正是岭南和园名称之来源。走进和园,品读和园故事,领略岭南风韵,发现处处皆是和美景象。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翠竹扶风,绿柳莺歌,英石假山,流泉飞瀑,湖光山色,拱桥虹架,流水潺缓,锦鲤潜游……沉淀着广府文化的风貌,展现着岭南建筑的艺术。人工湖旁建造了一座精巧玲珑的六合亭,所谓“六合”,指上下和东南西北四方,泛指天地和宇宙,暗示着“和”的理念。深入院内,邂逅了红砖墙、琉璃瓦的云岫精庐。这座以民国风格为主体的岭南庭院,一步一景,一景一画,充分体现着东方与西方的交融,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在恰到好处的交汇点散发着和美之光。
“和”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实践。文化需要弘扬,实践需要践行。浩瀚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中华各族儿女秉承着“和”的理念,传承和平,以和为贵,人心和善,铸就了优秀的文化历史和高度的文化自信。传承“和”文化,并将其发扬光大,需要我们知行合一、身体力行。
弘扬“和文化”,乃当代人之使命。世界需要和平,社会需要和谐,家庭需要和睦。当代“和”之理念,已渗透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每个角落,融入到每一个家庭,每个人的心里。弘扬和文化,从“五观”的培养出发。一是天人和合的自然观。崇尚人与自然,人与地球的和谐统一、共生共荣;二是世界和平的国际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国家之间要以对话代替对抗,合作代替战争,以大爱与和平,书写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三是社会和谐的价值观。推动社会有序安定,百姓安居乐业,构建包容差异,求同存异,多元开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四是家庭和睦的人生观。古人云“家和万事兴”,家是安身立命之地,家庭和谐,才能事事顺遂;五是人心和善的道德观。通过道德的学习和修炼,启发人内在的良知,保持心灵充实愉悦、心绪平和恬静,乐观阔达的处世之道。
倡导“和文化”,乃法律人之担当。“以和为贵定纷止,以人为本促和谐”。结合工作实际,“和”文化的理念在司法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和”不是忍气吞声的妥协,也不是毫无原则的附和,更不是拒绝承认矛盾对立,而是在追求相对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用更高的统一去化解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法律人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既要尊重法理,也要兼顾情理,让司法更有温度温情。灵活变通地分析案情,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社会风俗习惯,察民情知民意,注重双方利益衡平,秉持“以和为贵,崇尚和谐,息事宁人”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平等自愿解决纠纷,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真正地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这应是司法裁判最为理想之境界。
“读万卷书,还需行万里路”,因为旅途中的见闻和感受,都将成为宝贵的人生经历,照亮前行路。探“和”文化,更为了扬“和”理念,让浩瀚五千年的和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任重道远,不忘初心,勿忘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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