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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香港见闻录|昨夜,香江无眠,转机初现?

黄小仙 发自香港 临江仙客 2021-05-31

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内地记者以各种方式记录这个属于自己行业的节日,香港记者则以彻夜工作来度过这一天。


本周一(4日)凌晨在将军澳尚德村停车场从3楼堕楼的22岁科大男生周梓乐,昨晨8时09分离世。



香港科技大学校长史维在毕业典礼现场落泪宣布这一消息,并带领全场起立默哀一分钟。下午的第二场典礼全部取消。


香港各届都对周梓乐的去世表示哀悼,市民自发在各处发起了献花和悼念仪式。


各方都担忧,这一事态发展可能将加剧警民冲突,并将事件推向升级。


此前,暴力事件日趋严重,但无人在冲突中丧生。


经过几个月沸沸扬扬的“革命”,终于“革”掉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港毒”们,你累了吗?悔了吗?够了吗?你还要怎样?


 1 


科大学生周梓乐是如何摔下平台,让自己22岁的生命在这个多事之秋嘎然而止?


除了警方发布,坊间还流传着多个版本。


有抗议者说,催泪瓦斯或尝试躲避警方可能是他坠楼的原因。


之前甚至有谣言说,他是被警员“推落”。


而停车场所有者周三公布的10段监控视频显示,在周梓乐坠落之前,该停车场并没出现警察或大量的催泪瓦斯;死者于凌晨1时05分单独进入停车场,有关方面相信大批防暴警察是在他堕楼之后才进入。



他的同学则表示,双方分别离开,周梓乐可能误判地形,以为矮墙外是平地,翻墙时不慎堕楼。



上述说法目前在各方仍未能达成共识,显然香港已陷入“塔西陀陷阱”(注:一种现社会现象,指政府部门或某一组织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反对者当成是说假话、做坏事)。


一些香港市民甚至认为,香港当前,看起来像个“死局”,几乎无棋可走。


风起于青萍之末。没人能够预判,周梓乐的逝去,会将已有暴虐之气的香港引向何方。


2


昨晚,香港不太平静。可却又出乎很多人意料。


大规模的悼念活动,并没有引起大规模的冲突。


就我昨晚在尚德停车场(事发地)、铜锣湾以及观看电视直播有限的目测,本次出现在各区的悼念活动,和之前的几次街头运动有几点不同:


一是参与人数多了,蒙面之徒少了;


二是唱悼歌的多了,歇斯底里喊口号的少了。口号声依然此起彼伏,但部分地方无论警民,都显得比以往克制;


三是理性悼念的多了,聚集不散的少了。大部分市民献花点蜡后便自行离开。


有香港市民认为,昨夜警方严阵以待,“黑小将”的“战斗力”有所减弱,背后相当重要的原因是——两个“重镑”消息在近两天公布。


其一:香港“修例风波”以来首宗正式受审的案件11月7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庭。裁判官行使修订权力,将该16岁男子的第一项控罪修改为“有意图而管有攻击性武器”,并裁定被告两项控罪罪成。


裁判官认为,被告如果只是和平示威,无需带激光笔或其他涉案装备,据此认为被告的辩解属借口。


警方展示被告携带的改装雨伞,拉动伞篷后能露出长达47厘米的伞杆用作伤人,同时可让自己隐藏于伞蓬之中。


其二:刺杀立法会议员何君尧的董姓男子昨日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被法院提堂。裁判官应控方要求押后至明年2月3日再审,期间被告不得保释。


无独有偶,用刀割伤警员颈部的19岁暴徒许添力,近日两度申请保释,均被裁判官拒绝。


这几宗判例显示:止暴制乱的法律之剑,一直掌握在香港手中。问题在于:有没有“亮剑”的共识和决心,以及有多少共识、有多大决心?


3


港岛歌赋山道,香港超级富豪聚居地。


夹在一众豪宅中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官邸显得很低调,但它极可能是香港“死局”中的一招“活棋”。


在香港,首席法官排名仅次于特首。


目前,就小仙的观察看来,真正令香港各届“心服口服无话可说”的,是终审法院判决。


这在当下的香港几乎拥有绝对权威。


香港的司法制度非常特殊。


遍查英美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我们发现,掌握最终裁决权的终审法院,都不曾有过任何外国人。


香港,是唯一的例外。


2016年任命的新一届终审法院近20位法官中,只有两位是中国籍,其他的常任尤其是非常任法官,大都来自英联邦国家。其中18名非常任法官中,有12位为外籍。


2018年新任命的两位女性非常任法官


以上图两位外籍非常任法官的履历来看,何熙怡是英国最高法院院长,1969年就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2004年成为首位及唯一一位女上诉法院常任高级法官,并于2017年晋升英国最高法院院长。


麦嘉琳退休前是加拿大最高法院首位女性首席法官。她还曾出任加拿大司法委员会主席、国家司法学院理事会成员及加拿大勋章咨询委员会委员等。2000年成为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现已退休两年。


她们在英国和加拿大,都拥有极高的权威地位,成为香港的终审法官,无疑对保障香港的国际化地位,增强在香港外籍人的信心,有很大支撑。


4


几个月来,一小撮暴徒围攻港府、立法会和警察总部,甚至公然冲击中联办,挑战中央权威,但最疯狂时对终审法院却不动手。为什么?


有网友评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犯罪,有朝一日走上法庭,还指望法院的“洋大人”可以庇佑他们。


这并非没有先例,之前非法“占中”和反“占中”的人士被检控等案件,海外法官的国籍和判决,就多次被质疑。


对外籍法官在香港的存在,内地的读者也许颇多不解。


民间很多声音认为,他们是乱港分子抓了又放、乱象不平的重要原因——香港已回归22年,为何还要邀请外国人来判决本地人的案子?


包括香港本土对此也并非全无争议。



议员梁美芬就认为,香港政府应更多委任本地的法律人才。她建议在委任海外法官时有更清晰的准则,并对有关法官进行背景调查,重拾市民对司法机构的信心。


凭心而论,香港法院邀请外籍法官参与审判,是有充分法理依据的:《基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可以说,这也是“一国两制”多年来得以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石。


香港从开埠以来,就是一个自由港,相对公平和有效率的司法制度,让来自全世界的商人有信心:自己在这片“中国的土地”上,出现任何纠纷都可以得到合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讼裁。



学者和港英政府官员的统计显示,1985年时,香港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仍有80%以上是外籍人士。回归后,本土法官人数增长,但外籍法官仍然是香港独一无二的特色,无疑在较长一段时间,这个特色还会保留。


在本次香港持续了150天的风波中,最终法院的判决,将会是一个很好的“风向标”——它将向世人宣告:香港,到底还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到底还能不能继续维护它的法治地位?


我相信,香港一定会恢复平静,“黑衣人”必将得到他们应得的最终审判。


历史,也会给他们一个最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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