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啦!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之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
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课程系列
之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
涉及范围
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及有关国际条约、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检验检疫的化妆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出口生产企业。
备案申请资料
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咨询注册地主管海关领取);
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证明性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适用时)。
(上述文件应同时交验正本)
生产硬件设施的相关资料:
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图、人流、物流、水处理系统等相关文件;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文件,应当至少包括:
1.企业管理架构及其职责;
2.化妆品的研发与新产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3.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程序;
4.生产加工程序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5.成品检验程序;
6.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储存程序。
主要出口产品资料:
1.产品相关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原、辅料名称,内、外包装材料,产品CIQ分类编码,出口国家或地区,年出口批次和货值。
2.产品生产工艺设备相关信息,应至少包括:主要加工环节及流程,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设备。
其他需要采集的材料。
(上述资料应要求生产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1
向注册地主管海关递交纸本申请材料;
2
注册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查;
审查标准:
1.企业应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建立出口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及必要的程序文件和记录表单等(包括原料采购、验收、使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等,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3
如所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注册地主管海关一次性告知;如符合相关规定,则在企业提交的《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备案表》内确定验证情况、编制“企业备案编号”并在完成信息备案后,通过系统对企业的数据进行维护。
供稿: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