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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啦!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之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


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课程系列

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


涉及范围

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及有关国际条约、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检验检疫的化妆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出口生产企业。


备案申请资料

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咨询注册地主管海关领取);

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证明性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适用时)。

(上述文件应同时交验正本)

生产硬件设施的相关资料:

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图、人流、物流、水处理系统等相关文件;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文件,应当至少包括:

1.企业管理架构及其职责;

2.化妆品的研发与新产品安全性评价程序;

3.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程序;

4.生产加工程序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5.成品检验程序;

6.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储存程序。

主要出口产品资料:

1.产品相关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原、辅料名称,内、外包装材料,产品CIQ分类编码,出口国家或地区,年出口批次和货值。

2.产品生产工艺设备相关信息,应至少包括:主要加工环节及流程,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设备。

其他需要采集的材料。

(上述资料应要求生产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


办理流程

1

向注册地主管海关递交纸本申请材料;

2

注册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查;

审查标准:

1.企业应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建立出口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及必要的程序文件和记录表单等(包括原料采购、验收、使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等,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3

如所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注册地主管海关一次性告知;如符合相关规定,则在企业提交的《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备案表》内确定验证情况、编制“企业备案编号”并在完成信息备案后,通过系统对企业的数据进行维护。



供稿:企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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