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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啦!海关企业特定资质备案之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
“菜篮子”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市大力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项目建设,广州海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化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服务,为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出口提供便利通关服务。要备案的“菜篮子”企业看过来啦!
备案范围
供港澳新鲜和保鲜蔬菜种植场
备案申请材料
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
种植基地示意图、平面图;
种植基地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植保管理人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种植基地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有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件;
土地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各地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
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周边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申请流程
1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向所在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2
种植基地备案主体提交材料齐全的,主管海关应当受理备案申请;种植基地备案主体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海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种植基地备案主体补正,以申请单位补正资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3
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审查标准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海关书面通知种植基地备案主体。
4
主管海关审批完毕将备案名单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发函总署报备名单,总署公布名单。
供稿: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