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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高中选择性必修教学中的删繁就简

李凯 历史教学编辑部 2022-04-24


专题研究·大概念教学




论新高中选择性必修教学中的删繁就简
——以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为例

  

完成选择性必修的教学任务,教师至少面临四个难题:
(一)非历史专业知识与历史教师知识面的矛盾。
(二)庞大的信息量与极其有限的课时量的矛盾。
(三)教科书的高度概括性与学科素养落实的矛盾。
(四)学术的精专化与学生接受力有限的矛盾。
新高中选择性必修的教学势必要删繁就简。

一、删繁就简是历史教学的普遍现象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重视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这里的大概念,也是对教学内容进行删繁就简的过程。我们认为它具备若干特征:一是它以主干历史现象为载体,能容纳细碎知识;二是它囊括了种种观点与宏观认识;三是它呈现出人们建构知识的过程,人们的理解可能千差万别。
大概念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为知识层面,它属于重要的、典型的、有历史感的知识,能够囊括一系列细碎知识点;二为非知识层面,它属于一种主线、观点、道理与价值观,能够串联起貌似琐碎的若干重点知识。换言之,课标提倡大概念教学的一个重要初衷就是给教学做减法。

二、确定主题
从宏观把握一课的线索,凸现若干个主题,让它们囊括主要的内容,是教学的常见做法。如果不做减法,就会杂乱无章地把所有信息一锅端给学生。如关于选择性必修2中关于医疗史的内容,教师可以设计三个主题:(一)人类历史上有哪些重大的疫病?这些疫病给人类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二)中医药有哪些主要成就?(三)西医在中国是怎样传播发展的?很多课内容杂多,教师可以设置若干主题,但主题之间也要有主次之别,不应一概而论;次要的主题就可以节省精力。在若干个主题的基础上,教师就可以寻求线索,寄托价值观。设置主题的方法也并不复杂,就是要依据课标要求,跳出为讲知识点而授课的程式而思考大问题;不仅要看到树木,还要看到森林,乃至森林之外的世界,寻求历史符号背后的规律性因素。

三、淡化枝杈  教科书出于编纂的需要,不得不罗列知识点并采用大量概括性语言,但相当的内容并不是一定要讲。围绕课标要求、课堂主题以及教学实际需求淡化枝杈,既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一张一弛的教育智慧。  首先,非历史学科的、过于精专的细碎知识点,不建议着力讲授。其次,能通过具象的历史情境表达的信息,也不必老师花大力气讲授。再次,教科书在撰写过程中,为避免堆砌非历史学科术语,以及减少流水账叙述,不得不使用相当篇幅的概括性文字。这些内容如果很难渗透历史学科素养的话,也不建议展开。最后,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统编教科书上的历史信息诠释知识点,不建议再做加法。特别值得说的是,如果教师能以教科书上现成的历史现象为情境,用其他知识去佐证或者说明它,就能够形成一定的历史解释。比如“劳作方式的发展”中,史料阅读提到《史记·商君列传》的“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教师能以之为情境,诠释春秋战国经济变革的历史背景:随着铁器牛耕的逐步推广,宗族集体劳作逐渐瓦解,一家一户的个体劳作成为可能,商鞅变法的小家庭政策顺应了这一趋势。这样不必另寻资料,历史现象之间的联系也可以建立起来,节省了教学精力。另外,多数学生具备的课外常识,或者初中历史已经着重强调的内容,也可以少说一些。

四、突出重点有教师主张,一线教学要把选择性必修教材里的每一句话,都要找到专著和论文的出处,把它们琢磨透彻并讲给学生。但从实际情况看并不大可行。一堂课既有整体感,又有重点,才能被学生接受。我们如何确定重点呢?一般可依据以下三个因素来确定:一是某一史实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二是某一史实在文明传承中的地位,三是学生的认知水平。需要补充的是,选择性必修的重点内容不仅是课标要求的内容,更是叙述这一时代不可或缺的历史现象(非其他学科的现象)。它还可能是选择性必修与《中外历史纲要》的交集。如何通过重点来涵育素养,是最值得教师深入研究的问题。我们认为,所谓素养就是在情境中运用历史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如何检验教学效果有老师指出,删繁就简从理论上说得过去,但其他忽略掉的内容我怎么确定考不考?会考成什么样?这非常现实,不能回避。选择性必修内容的考试重点,应是历史学科的大概念或重点知识(属于上文说的科学史外史),很可能集中体现在选择性必修与《中外历史纲要》的交集上。在教学重头戏完成之后,教师有精力的话,可顾及选择性必修中的非大概念或非重点知识。要么教师用概述法蜻蜓点水,要么留给学生课下完成。如何考察学生是否掌握它们,就比较复杂。第一类是出于教材编纂需要的概括性语言,以及和历史学科距离较远的内容(属于上文说的科学史内史),相当程度上和历史学科素养不相关,所以不大必要检验学生是否掌握。第二类是并非全是概括性语言,和历史学科有一定联系,但仍旧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可以用整理笔记、编写大事记、绘制思维导图的形式考察。第三类是和历史学科内容明确有关,但由于课堂时间有限不得不带过的内容,教师可择重点设计问题,课后布置给学生。第四类是关于教科书中的价值观内容,老师在授课的过程中捕捉学生的反映,倾听学生的理解,也可完成恰当的评价。这几类内容不可能判然分明,评价手段也应视精力灵活把握。  我们主张新高中历史教学实践中老师最好做减法,而不是做加法;做减法的程度与方式,取决于课标的要求以及一线历史教学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目的就是让课堂减负,让不可教的内容可教,让难以落实的历史学科素养在腾出空间后得以落实。

本文作者李凯,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统编高中选择性必修教材编者之一。本文首发于《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21年第4期,限于微信排版限制,内容及注释有删减,若需阅读完整版或引用,请查看纸刊或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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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湉湉

复审:王雅贞

终审:张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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