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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申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各学院: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具体提名方式请参照国家奖励办通知要求。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请拟申报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组登陆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index.aspx,认真阅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填写《2018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1月22日前由所在学院汇总后交逸夫楼102办公室。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意向组织申报。
附件:
2018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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