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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规范管理这道“紧箍咒”!2018/7/9(694)

秭归检察 2018-11-05

为提升捕诉合一专业化改革背景下检察人员的适岗能力,规范司法行为,7月5日晚19:00,秭归检察自强学堂第二十七讲开讲!本期邀请宜昌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巧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人员胡俊潇、秭归县检察院郭俊友登上讲台,为全院干警进行了规范化业务培训讲座。

首先,胡俊潇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办案组织调整及检察人员职责权限》为题,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组织、检察辅助人员权限管理、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组织构建和办案授权等问题。其后,李巧玲以《案卡填录和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及要求》为题,从案卡信息填录、案件信息公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中的常见问题三个方面为全院干警进行详细指导。最后,郭俊友针对财务工作中的责任主体、报销要求、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其他费用、报销期限等六个方面带领全体检察干警进行了专题学习。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助推检察工作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迈进。 

针对小院实际,严格遵遁检察权运行规律和检察管理规律,改变传统以调整内设机构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思路和以业务条线考核为主的考核机制,提出“检察官即办案机构”的考核理念,变原有单一的考核模式为“绩效考核、履职考核和综合考核”三部分,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建共享的效能考评模式,促进入额遴选和员额退出、等级晋升和奖金分配等工作规范合理、科学有效。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遵循“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构建规范化、日常化、精细化的案件管理工作模式。不断健全办案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务督查,严格落实每周公示、每月通报和季度评查。加强对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结果的综合分析,查找普遍性问题,发现规律、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办法,促进司法规范化。

坚持把加强制度构建作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总抓手。根据省院要求,立足本院实际,出台《秭归县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费用开支报销工作的通知》,对经费开支等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说明,让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应知应会,支出有据,心中有纪,为检察财务工作上了一道“紧箍咒”。


法治社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更离不开司法者对法律的规范执行。秭归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全体干警业务能力,共同践行对法治中国的信仰!

 

END

 

文  字 | 熙  秭

编  辑 | 破  晓

审  校 | 落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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