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劳动就业局招16人|省人大常委公开遴选公务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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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现就爱辉区招聘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爱辉区劳动就业局在乡镇设立开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是按设置的特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招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16名,充实到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
3、具有黑河市爱辉区、合作区辖区内户籍(不包括农垦、森工系统户籍人员)。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国统招大专以上学历。
6、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五、报名、笔试和聘用
1、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月28日(2月25日、26日正常休息)。报名方式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4张;填写并打印《爱辉区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份,3月2日、3日到爱辉区劳动就业局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黑河市爱辉区劳动就业局 官渡路155号
联系电话:0456—6106091 0456—8270581
2、笔试时间:3月4日。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等。
3、体检时间:3月7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录取。体检由爱辉区劳动就业局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政审时间:3月8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爱辉区劳动就业局到体检合格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街道进行走访,核查其有无劣迹情况,并记录备案。
5、公示及聘用:3月9日至3月15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爱辉区政府网、爱辉区就业信息网、区劳动就业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并由区劳动就业局统一分配工作地点。
六、相关待遇
被录取人员的相关待遇,与现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相同,每人每月岗位补助1502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七、人员管理
被录取人员上岗后与爱辉区劳动就业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本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本人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特定公益性岗位相应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下载:爱辉区政府网
爱辉区就业信息网
附表:《爱辉区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黑河市爱辉区劳动就业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公务员13名,其中办公厅遴选4名,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各遴选2名,研究室、农业林业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各遴选1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中央机关设在地方单位的公务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含主任科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2年)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2年)。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四)同时具备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各遴选岗位的具体条件:
1.办公厅岗位(4人),专业不限。
2.法制工作委员会岗位一(1人),法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金融专业;岗位二(1人),法学专业。
3.内务司法委员会岗位(2人),法学专业,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除外)。
4.研究室岗位(1人),专业不限。
5.农业林业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农业管理专业、林业工程专业。
6.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
7.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卫生管理专业。
8.人事委员会岗位(1人),法学专业。
(七)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龙江先锋网发布遴选公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公布遴选职位、范围、程序、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在黑龙江日报发布遴选消息。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cn/)下载。
报名时间:2月20日-2月22日,每天8:30-16:30。
报名地点: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六楼(哈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
报名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确认符合招考条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承诺书》1份,其中“单位意见”一栏需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考生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官不多于3人。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权重占60%,面试权重占40%,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设6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某岗位全部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办公厅差额确定5名考察人选,其他职位等额确定人选。商所在单位同意,我委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常委会办公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
(六)公示
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转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遴选人员在我委机关工作3年内不得调转、辞职。
咨询电话:0451-58853159、58853135
纪检监督电话:0451-58853115
附件:
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承诺书.doc
2.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doc
附件下载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本期监制/知行合一
来源/爱辉区政府网、龙江先锋网
编辑/心晴
官网 http://www.aihu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