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棚改签约现场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附部分被征收房屋初步评估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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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南部棚户区烧火楼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五中围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出炉。
大家都很关注棚改项目,辉宝带大家一起看看棚改项目签约现场吧!
第三征收工作组五中围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签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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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工作人员在贴通告。
通告刚贴,居民们就陆续来了解方案。
不忘拍个照片,给家人看!
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居民耐心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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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户型图~
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讲解。
各位棚户区居民:
大家好!黑河市棚改房屋征收第三工作组在此衷心感谢大家对棚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市委、市政府抢抓政策机遇、顺应广大群众意愿,全面启动实施黑河城市建设史上单体投入最大的民生项目——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市政府将陆续对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您所关注的棚改工作正式进入签约阶段。
您所居住的五中围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自7月14日起,正式签约,签约期限至9月1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在签约期前15日内签约并按约定时限搬迁的,每户奖励3万元。在第16日至30日内签约并按约定时限搬迁的,每户奖励2.5万元。超过30日签约则没有奖励。请您抓紧时间签约,以获取最多利益,并优先选择房源。
房屋征收补偿遵循“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五中围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方式及标准执行。
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本项目评估机构为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作为被征收人,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限完成搬迁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评估额的30%。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为原地回迁。被征收人按排队登记领取的签约顺序号选择楼号楼层户型。产权调换房屋标准户型面积有50、60、70、80、90、100、110、120平方米,具体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的实际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为准。
1、产权调换房屋时选择新建高层住宅2至6层的,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及增加30%后的面积不结算差价。增加安置房屋面积的,上靠第1个标准户型按每平方米1600.00元计算,上靠第2个标准户型按每平方米2400.00元计算,上靠第3个及以上标准户型按每平方米2600.00元计算。
2、直接选择7层住宅房屋安置,增加安置房屋面积的,上靠第1个标准户型按每平方米1900.00元计算;上靠第2个标准户型按每平方米2700.00元计算;上靠第3个标准户型及以上按每平方米2900.00元计算。
3、选择7层以上(不含7层)住宅房屋安置的,上靠户型增加面积的价格以7层价格为基础,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增加50.00元。
4、选择高层顶层住宅房屋安置的,上靠标准户型补差价格与2-6层一致。
建设标准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和补助标准等详见现场张贴的《五中围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次征收签约现场设立号码发放登记区、选房等待区、协议签订区、政策解答区、信访接待区和评估解释区。各区有专人负责,受理所有被征收人的政策咨询、复议、诉求等。还设立后勤保障区和医疗救护区,提供饮用水和应急药品等。
签约流程为:
7月14日至16日,早5:30开始,在号码发放登记区排队,现场工作人员对被征收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对登记,完成后统一发放签约顺序号,并现场公示。征收人领到顺序号后,在公示区了解房源分布和户型情况,并进行预选。
5:45开始叫号,根据签约顺序号,呼叫三遍未到场者,顺序号作废重新排队。叫到号的,在选房等候区选择具体楼号房号。选定好的,按照顺序号进入签约区签约。无法选定的,可继续等待,超过1小时后,收回顺序号重新排队。
6:00开始,拿到楼号房号的被征收人进入签约区签约。签约时,先验明顺序号,然后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各项批件手续及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法律文书;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提交奖励补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签收房屋评估分户报告单。每户签约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收回楼号房号,退回选房等候区。
签约完成后,在现场公示已签约的房屋信息。
本次房屋征收签约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请您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签约程序,遵守现场纪律,并请互相监督。
本期监制/知行合一
来源/棚改办
摄影/丝路
编辑/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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