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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8人

2017-08-02 爱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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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黑河市人民政府批准,黑河市财政局拟于近期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8人。财政财务管理岗位4人,金融管理岗位2人,文字综合岗位2人。
     二、选调对象
    面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从事财政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文字综合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以及市直部门熟悉财务会计、金融、文字综合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
    报考人员要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格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含中央和省设在地方单位的公务员)。
    (二)参加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副科级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
    报名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8室
    联 系 人:李梦
    电话:8262544
    (二)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试卷100分,占综合成绩60%)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满足工作需要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 48 30762 48 14942 0 0 1692 0 0:00:18 0:00:08 0:00:10 2836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到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对拟选调的人选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监督电话:8298807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公开选调报名表》


本期监制/知行合一

来源/黑河市财政局

编辑/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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