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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苏应邀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劳动关系"专家研讨会 | 劳动法行天下

编者 劳动法行天下 2021-06-11

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领域:劳动人事、商事合同、房地产。

刘秋苏全部原创在这:188篇原创文章全汇总(2015-2017) 




2018年4月14日,应江苏省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的邀请,刘秋苏参加了该研究会举办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劳动关系"专家研讨会。

江苏省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创建于1985年5月。由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创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重点省级核心学会,原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顺智为名誉会长。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作为一类特殊的专业群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统一框架内,用人单位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各自在建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注册监理工程师劳动关系"专家研讨会上,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长征、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秀梅、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欧运祥、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暨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教授刘秋苏、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成龙、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张婷律师,就一起发生在江苏省无锡市的真实案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辨析。该案例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附随义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等法律点。

刘秋苏结合自己多年来对劳动法的研究,提出了“三个分离”的观点,即劳动关系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分离性、用人单位是否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分离性、劳动关系与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的分离性等观点,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共鸣。江苏省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徐广华主持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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