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各地高温费最新标准 | 劳动法行天下
作者暨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刘秋苏全部原创在这:188篇原创文章全汇总(2015-2017)
立夏过后,天气是朝着高温,曲折中前行了。
面临今年的高温天气,怎么降温?除了空调、电扇、冷水浴外,那自然就是发票票的暖人心让人清凉一夏的高温费了!那么,高温费的发放依据是什么呢?具体如何发放?
(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33°以上的气温从事室内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以保障高温津贴切实发放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可每个月发放,也可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费,有可能受到惩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费、逾期仍未改正的,将给予行政处理,并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从全国范围来看,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高温费(或称高温津贴、高温补贴、高温岗位津贴等)有明确规定。大多数地区发放4个月的高温费,如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陕西、江西、贵州、甘肃、宁夏等地都是 6- 9 月发放高温费;还有的发放高温费3个月,如北京、山西、湖南、辽宁等地;还有的发放5个月(福建),6个月(海南)的高温费;其他的就是根据天气情况、地区气温差异进行发放(有可能全省三四个标准)。好了,下面就来看一看各地区2018年高温费发放的具体规定吧!
1.北京;2.上海;3.天津;4.重庆;5.江苏;6.广东;7.浙江;8.山东;9.山西;10.安徽;11.湖南;12.湖北;13.河南;14.河北;15.广西;16.陕西;17.江西;18.四川;19.福建;20.云南;21.海南;22.贵州;23.吉林;24.辽宁;25.甘肃;26.宁夏;27.内蒙古;28.新疆。
1.北京:6-8月,室外每人每月180元;室内每人每月120元。
2.上海:6-9月,每人每月200元。
3.天津:6-9月,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2017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9元)。防暑降温费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6-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2017年为每月158元)。
4.重庆: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每人每天10元;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每人每天5元;35℃以上37℃以下的,每人每天10元;37℃以上的,每人每天15元。各单位发放标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但可以高于该标准。
5.江苏: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
6.广东:6-10月,每人每月150元;如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7.浙江:6-9月,高温下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人员180元,一般145元。
8.山东:6-9月,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人员140元(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9.山西:6-8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240元。
10.安徽: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11.湖南:7-9月,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12.湖北:6-9月,每人每天12元。
1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14.河北:根据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特点,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15.广西: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间。
16.陕西: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60元。
18.四川: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乐山市中区等地每人每天10元,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每人每天8元。关于具体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19.福建:5-9月,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9.2元。
20.云南:6-9月,每人每工作日10元。
21.海南:4-10月,每人每天10元。
22.贵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
23.吉林:6-9月,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辽宁:7-9月,每人每月200元。
25.甘肃: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6.宁夏: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内蒙古: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230元/月。
28.新疆: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