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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苏应邀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作主旨发言 | 劳动法行天下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2021-06-11

作者暨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重要链接:刘秋苏228篇原创文章汇总(2015.7-2018.9) 



2018年12月9日,“2018江苏恒爱-真情与正义大学生法律援助论坛”在南京林业大学举办。本公众号创始人刘秋苏先生应邀参加了开幕式,在“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上作了题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主旨发言,并作为点评嘉宾对获奖作者的报告作现场评析。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公益事业。为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学习,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了本次劳动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2018年8月28日,系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的全省首家从事法律援助理论与实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研究和服务领域包括:为各级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智力服务,为政府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培养法律援助人才,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主旨报告中,刘秋苏结合本人经办的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就劳动合同的解除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观点。第一起是法律援助案件,帮助患有强迫综合征的劳动者进行维权,从律师的角度解读如何为劳动者主张劳动仲裁和诉讼请求,最大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起是外地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刘秋苏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之合法性和合理性、关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问题、关于通知工会问题、管辖的相关问题。

在优秀论文获奖者代表作了关于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兼职大学生的劳动关系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及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等四个主题报告后,江苏省社会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博导秦国荣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王芬法官、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刘秋苏律师分别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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