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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要修改? 最新回应来了! | 劳动法行天下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19年10月26日 

编者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其中,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57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代表议案建议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修改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合同法、修改劳动法等。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中认为:以上议案提出的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委经征求并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上述议案所提问题的研究力度,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为有关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创造必要条件。
现将报告的内容加以简化发出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审议的57件议案,由21个代表团1804名代表提出,共涉及25个立法项目,其中:关于制定法律(15部)的议案26件,关于修改法律(10部)的议案31件。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家庭教育、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8个方面内容。

社会委按照栗战书委员长“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议、办理好代表议案”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议案办理与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改进和规范议案办理工作,完善程序,明确时限,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深入细致了解。梳理议案内容,通过电话或当面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领衔代表或相关代表的主张。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向15个有关方面发函征求研究意见,增强议案办理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四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立法监督工作,邀请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或相关代表36人次,共同开展调研。五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领衔代表或相关代表介绍立法监督开展情况和议案办理工作情况,通过沟通交流,研究完善议案审议意见。


2019年9月25日,社会委召开第4次全体会议,对57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34件议案提出的10个立法项目(含3项一并解决项目),已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单位将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程,按规划或计划要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8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有立法必要,建议加强调研和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13.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6件(一并考虑关于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议案)

全国妇联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问题已开展前期调研,并形成了修改建议稿。社会委将联合有关方面,适时开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研究论证,充分吸纳关于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议案提出的意见,积极推动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建议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三、6件议案提出的5个立法项目,建议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

16.关于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议案1件(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时,一并考虑)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在劳动领域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保护均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适时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后,社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同时,推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增加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内容,以进一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9件议案提出的7个立法项目,建议有关方面对议案所提建议和问题继续进行分析研究,开展调研论证

23.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的议案2件

24.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议案1件

25.关于修改劳动法的议案1件


以上议案提出的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委经征求并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对上述议案所提问题的研究力度,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为有关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创造必要条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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