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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杭州! 变性后遭公司辞退,"她"起诉平等就业权 | 劳动法行天下



编者注:还记得杭州一家公司拒绝录用“河南人”的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吗?拒录河南人!公司被法院判赔1万元并道歉! 2019年11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那家公司向闫某某口头道歉、在国家级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闫某某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10000元。这才过了不到10天,又一起平等就业权纠纷案在杭州的法院审理。

在自己30岁那年,杭州年轻人小蓝(化名)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通过一场变性手术从他变成了“她”,但没想到回去上班后的数月就被公司解雇了,小蓝愤而起诉。
2019年12月3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跨性别平等就业权纠纷案。
小蓝于2015年10月入职杭州某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担任助理一职。2018年10月,小蓝进行了性别重置手术,手术期间小蓝处于停薪留职状态。2018年12月下旬,小蓝返回公司上班。2019年1月底,公司以小蓝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庭审中,双方围绕是否“同等对待”“构成歧视”展开了激烈争论。
被告公司说,他们平等对待所有员工,是依法解除与小蓝的劳动合同,没有不合理区别对待和跨性别身份歧视。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小蓝多次迟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系合法解除,并非违法解除,且该劳动仲裁已经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结案,双方达成调解且公司已经付清相应款项,双方无其他劳动争议纠纷。
此外,公司在内部经营出现问题,从控制成本角度考虑需要对部分人员作精简安排和重大调整,对存在过错的员工作劝退处理以减少用人成本。小蓝存在不同程度的迟到,原则上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权行使条件已经成就,至于何时行使系公司自行决定。在小蓝出现多次迟到情况下,公司仍一次次善意提醒,直到小蓝每月迟到4次及以上,且累计达3个月以上仍无任何悔改和改进,公司在协商劝退无果的情形下,才行使单方解除权。



而原告小蓝不认同公司给出的理由。
小蓝承认自己确实存在迟到的情况,但其他员工也存在多次迟到的情况,公司并没有与他们之间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小蓝的工作是担任艺人助理,公司与小蓝约谈时曾提到“不知道是跟男艺人好,还是跟女艺人好”,因此小蓝认为,公司仅仅因为小蓝进行了跨性别手术,变更了性别,自身的表现与其变更后的性别出现差异,这是公司没有准备、也认为艺人们接受不了,就不给自己安排工作,进行劝退。这两个理由都与实际工作内容和能力无关,完全是基于小蓝的性别转换才解除劳动合同,明显属于基于性别的差别对待,这种差别对待损害了小蓝的公平就业权和劳动权,属于侵权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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