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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退回的IPO申请(4)-财务期间错误
(创业板申请人) 公司D为中国玩具制造商。公司D是于2016年9月提交上市申请,按上市时间表,公司D计划在2016年第四季度上市,因此招股章程最终版本所载的业绩纪录期须涵盖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在公司D于2016年9月份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只涵盖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16年4月30日止四个月。如果公司D是在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提交申请,则上述的2年+4个月是符合要求的,但是过了8月31日,则至少需要2年+6个月。
联交所认为,该公司的申请版本中并未收载所有所需财务资料,使其呈交的资料并非大致完备。该IPO被退回实属于技术性错误导致,应该是中介的专业能力所累。被退回的申请至少需要间隔8个星期才能够重新提交申请,因此公司D从时间表上不可能实现2016年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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