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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退回的IPO申请(4)-财务期间错误

2017-06-09 小财迷 财会观察

(创业板申请人) 公司D为中国玩具制造商。公司D是于20169月提交上市申请,按上市时间表,公司D计划在2016年第四季度上市,因此招股章程最终版本所载的业绩纪录期须涵盖截至201512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166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在公司D20169月份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只涵盖了截至201512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16430日止四个月。如果公司D是在2016831日及之前提交申请,则上述的2+4个月是符合要求的,但是过了831日,则至少需要2+6个月。

 

联交所认为,该公司的申请版本中并未收载所有所需财务资料,使其呈交的资料并非大致完备。该IPO被退回实属于技术性错误导致,应该是中介的专业能力所累。被退回的申请至少需要间隔8个星期才能够重新提交申请,因此公司D从时间表上不可能实现2016年上市了。


延伸阅读


联交所退回的IPO申请(1)-VIE架构

联交所退回的IPO申请(2)-对申请版本的修改

联交所退回的IPO申请(3)-业务描述不全、语言晦涩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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