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3年消防员招录即将启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由原公安消防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改革转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21个市(州)设消防救援支队,在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驻守在成都、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5个市(州)。
招录要求与条件
【招录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符合招录条件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注: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四川省户籍或取得四川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
1.有纹身的;
2.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3.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此前参加招录报名,招录公示录用后未报到、入队后主动退出或被组织辞退的;
5.教育部门不认可本人提供的学历信息的;
6.其他违反招录工作有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
专业需求和预报名程序
【专业需求】
1.体育运动专业。主要以竞技体育为主,着重对田径、羽毛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排球、游泳、潜水、滑雪等专业项目人才进行招录。
2.行业技术专业。主要以实用行业和应用技术为主,着重对营养师、训犬师、汽修、电焊、水电、重型机械驾驶、特种车辆驾驶、无人机操作等专业项目人才进行招录。
3.医疗救护专业。主要以常规医疗和康复理疗为主,着重对中医、西医、护理、急救、健康理疗、营养康复和心理咨询干预等专业项目人才进行招录。
4.信息通信专业。主要以计算机操作使用及现代通信技术为主,着重对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系统维护、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有线通信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卫星通信设备等专业项目人才进行招录。
5.新闻宣传专业。主要以传媒学、广告学、新闻学及编辑出版学为主,着重对广告设计、广告编辑,新闻选取、新闻发布及信息处理、信息传播等专业项目人才进行招录。
【预报名程序】
1.预报名:拟报考人员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填写《预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2.预报名审核。提交《预报名登记表》7个工作日内,各市(州)招录办将对预报名人员身份信息、专业领域及专业水平进行登记并审核。
3.网上正式报名。预报名人员通过市(州)招录办审核后,待国家统一发布招录公告,登录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招录考核
(一)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二)现场复核
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在线认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五)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六)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职业发展及待遇问题
(一)职业发展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经考试录用为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二)工资待遇保障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三)优待政策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对于专业人才优先考虑个人衔级、职务任命晋升及年度表彰奖励,大力支持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后继续在本领域、本专业学习、研究和深造。
(四)退出保障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网上正式注册及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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