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老年人能力评估?可以评估哪些方面?要如何报名?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
报名申请方式
报名申请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
1.线上申请: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通过“成都市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线上申请端口提交申请。对于线上申请对象,评估机构会在收到评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同申请对象取得联系,确定评估时间和评估方式。
2.线下申请: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集中评估点位现场申请。对于现场申请的对象,机构应即时开展评估。
温馨提示:集中评估点位将依托公办养老机构、街道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为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由区(市)县民政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评估方式
1.初步评估:评估机构根据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意向评估方式(评估方式分为上门评估和集中评估),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初步评估。
2.正式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环节。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须终止评估。
关于评估结论
如果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民政部门提出复评申请,区(市)县民政部门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注意: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程序与首次评估相同;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可申请即时评估。失能人员重新申请评估,初评结果均为依赖指标的可直接维持原有等级,不再进行正式评估。
评估完成后,老年人可根据评估结论和照护服务建议,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家属也可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更直接、有效的照护。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还将会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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