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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拜托了,富检君|渔之道
坚持普法为民理念,关注法治社会热点,通过生动、鲜活的情景演绎,讲述典型、多发的案例,从中解构出法律点,帮助释法析理,做“法律明白人”。现特推出【拜托了,富检君】专栏,为您倾情打造权威专业的普法“盛宴”!
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钱塘江富阳区水域进入禁渔期,身为“捕鱼达人”的你们是否会在禁渔期为尝江鲜铤而走险?是否对禁渔期的设置产生过疑问?是否认为禁渔期就等同于不能钓鱼?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会有什么后果?一连串问号让爱“渔”“鱼”的你们寸步难行,【拜托了,富检君】特推出《渔之道》,为你答疑解惑,带你了解禁渔期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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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渔网捕鱼?
违法!
用电瓶电鱼?
违法!
用农药毒鱼?
违法!
炸鱼?
还是违法!
检察官说法:禁渔期间,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都是明令禁止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比如用网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3月至6月是鱼类产卵繁殖期,过度捕捞会导致河流生物品种及数量削减,继而破坏生态系统,设置禁渔期意义重大。因此,检察官在此呼吁大家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请遵守禁渔期相关法律规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出品 | 壹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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