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劳动仲裁案精准执行 群众送锦旗以表感谢
强能力 锻作风 “六防六促”保民安
“多亏了平桥法院的执行干警,要不然这个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得回来,谢谢你们……”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为执行干警张亮亮及全体工作人员送来一面写着“维护法律尊严 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周某于2020年10月进入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任物业部副经理一职,入职时约定工资标准为6000元/月。周某在职期间,多次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准确回复,且公司一直迟迟未能按照约定发放工资,也未给周某购买社会保险,于是在工作7个多月后,周某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时,房地产公司仅为其发放工资3200元,在与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后,周某将河南某房地产公司诉至平桥法院。经法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河南某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周某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共计124541.3元。但庭审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该仲裁裁决,2021年10月20日,周某向平桥法院执行局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张亮亮在接到该案后,仔细查阅相关证据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于10月2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见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在张亮亮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在2021年12月24日前还款10万元,双方在执行局签署了调解协议。
虽然协议达成,但张亮亮并没有因此懈怠,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落实,敦促其尽快支付执行款,然而随着协议期限的到来,执行款仍未能实际支付到位。2022年3月7日,周某向执行局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平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月18日,执行干警在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财产再次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车辆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当即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扣押,并再次向被执行人沟通说明法律关系,表示如仍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平桥法院将依法对查扣车辆进行网络拍卖,并用拍卖所得价款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软硬兼施”的督促下,认识到拒不履行欠款的严重性,于5月10日将执行款如数转入法院账户,平桥法院随即通知申请人周某来院领取该款,至此该起劳动仲裁案件圆满化解,“纸上权利”兑换为“真金白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关键环节。平桥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承为民初心,依法公正地执行每一起案件,对拒不履行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区域内形成高压态势,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取得了良好成果。下一步,平桥法院执行局将以锦旗为镜,时时照明初心和使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彰显公正执法,执法为民,让执行深入人心,赢得民意。(来源:平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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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可乐 值班编委: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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