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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老钦州(一百三十八)| 矮瓜煮粥大芦村

2017-11-25 钦州发布

俗话说:“百里不同俗”。在灵山县的大芦村,每逢“七月十四”(中元节),就会“一里不同俗”,邻村杀鸭煮肉,吃饭饮酒,大快朵颐,他们却家家户户一天三餐只喝矮瓜粥。


△ 灵山大芦村

所谓矮瓜,就是茄子,钦州人把茄子称为矮瓜。大芦村人先将粥煮至沸腾,然后把早已切成小块的矮瓜,放进锅里,与粥同煮至熟,这就是矮瓜粥。只有矮瓜煮粥,味道确实不怎么样。后来,他们又加入豆角、苦瓜、南瓜,再拌上粉丝、黑木耳、腐竹、水豆腐与矮瓜共煮,矮瓜粥好吃多了。


△ 茄子

“七月十四”这一天,大芦村人不但喝矮瓜粥,而且全天素食,决不可以、也不能够粘上半点油腥。为此,在前一天的晚上,他们就到山上采来树叶,伴以稻草,放进锅里煮水。再用这些水,将所有的碗筷锅盆,一律清洗一遍,清除餐具上可能残留的油气荤味。第二天,他们就用这些餐具用餐,吃矮瓜粥。

大芦村如此奇特的中元节习俗,源于他们四百年前的一个祖宗——劳炫定下的规矩。

劳炫(1613—1681),是大芦村劳氏的第四代老祖,自小聪明伶俐。崇祯九年(1636)拔贡,后来入仕,官至兵部职方司主事(六品),崇祯十六年(1643)任期届满。

劳炫虽得崇祯皇帝信任,但其时的大明王朝,在农民起义军打击下,已呈分崩离析之势。他审时度势,认为不可恋栈,遂辞官返乡。农历七月十四那天,乘小舟渡洞庭湖时,突然,“天地皆墨”,狂风暴雨骤至,巨浪狂暴翻滚。那时,劳炫尚没子嗣,且三代单传,不免惊慌。情急之下,跪下祈求上天保佑。夏天的雨,说过就过,顿时雨过天明。

古人科学素养不高,以为是上天可怜他,急忙中想到拜谢。但船上的食品仅剩下矮瓜和米,劳炫命仆人煮矮瓜粥望天祭拜致谢。回家后,立下规矩:凡大芦村劳氏子孙,往后过“七月十四”,一律斋戒煮矮瓜粥吃。

由于大芦村重视教化,劳炫的规矩,得到后世子孙的切实执行。



△ 灵山大芦村

劳炫或许没有想到,他定下的规矩,几百年后,竟成为全国独一无二的一个节俗。

(黄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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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钦州发布

整理编辑:刘欣佳

审核:杨志华 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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